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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上半年)南京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专业毕业论文答辩报考须知
一、报考条件原则上要求所有课程的理论考试已全部及格者方可报名参加该专业的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凡是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不安排本次论文答辩(论文指导答辩费不退)。论文成绩一年之内有效。论文成绩一年之内有效。举例说明:我校2011年5月进行论文答辩的成绩,可以在2011年上半年、2011年下半年与2012年上半年办理毕业,逾期失效。特别申明:考生取得论文成绩后,如因其他成绩不全导致无法毕业进而论文特别申明成绩逾期失效的,责任自负且需要重做毕业论文。不能接受申明内容的考生请勿报名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报名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则视为同意该申明内容。二、报考办法及要求,在江苏省1、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本次为2010年12月1日-7日)教育考试院网站的“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信息系统”进行论文答辩的网上报名;2、我校将于12月11日之前在网上给出初审结果,没有通过初审的考生请勿继续寄送相关材料及答辩费用;3、通过网上初审的考生,请务必于12月15日前将论文指导答辩费200元论文指导答辩费论文指导,并与论文提纲(含论文题目)考生回执(见附表二)及“本论文提纲(、考生回执(理工类220元)论文提纲含论文题目)考生回执(见附表二)考资格审批复印件、课程免考审批表复印件(有免考课程的须提免考审批科段报考资格审批表”复印件、课程免考审批表”复印件“供)等书面材料按我校指定的相关院系地址(见附表一)进行邮寄。请务必仔细阅读附表一及其备注。月以后申请的免考与资审,可以在系统中查询审核结果。凡是2009年12月以后申请的免考与资审,可以在系统中查询审核结果。将系统中的扫描图件打印后寄来亦可。系统中的扫描图件打印后寄来亦可。4、我校相关院系将根据书面材料进一步审核考生论文答辩的报考资格,届时具体事宜请直接与我校相关院系联系,联系方式见附表一。5、考生与主考学校间的来往信件及汇款等须按规定时间发出(以邮戳为准),所有信件与论文提纲首页,务必写上本人的“姓名、准考证号、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与Email等”,按主考学校指定的地址邮寄。如有逾期或书写差错,概不办理,后果自负。6、学校收到论文提纲后,根据学生选题确定指导教师,编排论文编号,回信告知指导教师姓名及联系方式,导师确定后,论文稿直接寄(送)导师,并注明学校编排的号码(所有信件自留底稿)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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