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安全生产造成影响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第四条根据总经理办公会、早调会、生产经营分析会的安排,
f需要两个以上相关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或需要专门讨论的问题,由分管副总经理或主要承办部门的负责人召集相关部门的负责人参加的专题会,研究制定相应的解决方案。第五条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根据安委会的需要及时参加安委会组织的安全会议。全生产委员会成员的组成为:总经理副总经理职能部室、煤矿、洗煤厂负责人及安全环保部人员煤矿安全生产委员会的组成:矿长、总工、副矿长、副总工、各科室及各区队负责人组长洗煤厂安全生产委员会的组成:车间主任副主任安全员组成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或其他特殊情况,公司应及时召开安全会议,分析原因,查找问题,制定并落实安全措施。第六条各级安全工作会议可结合其他工作会议一并召开,但要有安全内容。第七条各种会议实行签到制或点名制,公司由生产技术部统计,作为考核部门工作的组成部分,纳入安全考核范围。被通知参加会议的人员,都应按通知的会议时间、会议地点参加会议,做到善始善终,确实不能参加的要在开会之前向召集人说明情况后委派人员参加。对未经允许擅自不参加或迟到、早退的人员,会议召集人有权对其进行经济处罚。第八条会议召集者在开会之前,应做好有关资料准备工作,会议上要讨论研究解决的问题应列出。会议上决定的情况各部门、单位和责任人,必须不折不扣的认真执行,及时完成。第九条安全工作会议的相关人员将有关内容记录在相应的安全会议记录上。并设专人详细记录参加人员、会议时间、会议地点、会议内容,编写会议纪要。会议通知、签到表、会议纪要等资料必须按规定保存,入档管理。
公司值班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动态掌握安全生产,督促各生产单位提升自主管理,公司成立值班组,及时协调解决公司及生产单位生产过程中突发问题。第二条生产技术部调度室每月编排公司值班表,每个值班组由
f值班长、副值班长、值班员组成,值班长由副总以上领导担任,部门领导担任副值班长,相关部室科员、司机担任值班员。第三条值班人员应掌握值班当日各生产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生产单位发生事故(含轻伤人身事故及非人身事故),值班组应在第一时间到达事故现场,指导协调解决问题。第四条值班人员应深入生产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抽查,并将现场查处的问题及时下达现场整改意见。第五条值班人员及值班司机因事临时外出,应及时通知生产调度室并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