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台乡中心完小学校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提高我校学校内部管理水平,规范内部控制,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以及《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我校为实现控制目标,通过制定制度、实施措施和执行程序,对经济活动的风险进行防范和管控。
第三条本内部控制的目标:合理保证我校经济活动合法合规、资产安全和使用有效、财务信息真实完整,有效防范舞弊和预防腐败,提高服务效率和效果,为我校教育教学工作正常开展奠定基础。
第四条校长对本校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第五条建立学校内部控制组织机构的。为切实做好我校内部控制工作,我校成立内部控制工作领导组,统筹、协调本校内部控制工作。组长:邱家东副组长:杞兴学成员:张志国周晓丽杨秋艳樊君唐邹建梅内部控制工作领导组设办公室,杞兴学主任负责牵头、组织我校具体的内部控制工作。第六条学校预算管理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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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1、学校应按规定的程序和时间编制年度预算计划。全部收入纳入预算,并根据收入情况统筹安排各项支出。预算外资金必须按规定全部纳入“收支两条线”管理。
2、学校须严格执行经批准的预算计划,坚持收支平衡的原则,不得超预算增加支出。因特殊情况需调整后逐级上报。
3、学校的银行存款帐户的开设和变更均应报财政部门批准。4、学校在每个预算年度末,应编制本年度决算草案,并在规定期限内上报。并在校务公开栏内公开。第七条财务收支管理控制。㈠学校正常经费的管理控制1、学校收入管理(1)收入是指学校为开展教育教学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包括财政预算拨款、预算外收入、事业及经营服务性收入、租赁收入及依法取得的其他各项收入。(2)学校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收费规定,依法组织各项收入,筹措教育经费。任何部门不得缓交、截留或擅自坐支应交款项,更不得隐匿不报。(3)学校的一切收费行为须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所有收入都要开列合法的收据,禁止一切乱收费。(4)学校的一切收入均要入帐,并及时解入学校开设的银行帐户。(5)学校公用经费、营养餐经费、寄宿生补助经费由总务处杞兴学老师管理,为确保发票的真实性,学校实行物品采购2人验收制度,购买物品(300元以上)必须两人及以上人员参与,买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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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后立即组织验收,并交由使用人保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