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利用土地储备相关政策,积极实施储备土地前期开发,形成“净地”出让,确保成熟一片出让一片,努力
f服务城镇建设外延拓展。(七)产权清晰、净地收储原则。凡入库土地必须做到产权清晰,
净地储备。储备土地的前期开发应按照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的规定,及时对土地进行平整,满足必要的“三通一平”要求。
四、计划编制(一)计划期限及收储范围1计划期限。本计划实施期限为三年,即从xx年9月1日到xx年12月31日止,xx年9月1日起实施。2收储范围。我县根据土地市场调控和地方经济社会的发展需要,合理确定储备对象,优先储备经营性用地,可立即出让的土地,以及列入城乡建设规划的基础设施周边土地、城中村改造和旧城改造等项目涉及的土地。具体收储范围有:1因公共利益需要或实施城市规划,需要收回和统一征用、转用的土地。2以划拨或出让等方式取得的非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按照城市规划需变更用途为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的土地。3土地使用者未按约定及时足额缴纳土地价款,或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动工开发,依法收回的土地。4违反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造成土地闲置,依法被收回的土地。5空闲和低效利用的国有存量用地。6因单位搬迁、解散、撤销、破产、产业结构调整或其他原因,
f停止使用而依法收回或收购的土地。7经核准报废的公路、铁路、机场、矿场等收回使用权的土地。8已办理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批准手续的土地。9土地使用权人申请收购的土地。10因实施城市规划和土地调整,政府批复纳入储备的土地。11交易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政府优先购买的土地。12依法没收的土地及其他依法纳入储备的土地。(二)储备资金土地储备资金来源渠道有:每年度财政预算安排的资金;发行土
地储备债券筹集的资金;土地出让收入净收益资金的20政府整合资源,统筹安排的资金;其他资金。
土地储备资金专项用于土地收储、前期开发及管护费用,实行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土地储备机构所需的日常经费,纳入政府预算,与土地储备资金实行分账核算,不得相互混用。
(三)储备规模依照收储对象范围,xx县xx年度计划收储土地700亩,x年度计划收储土地800亩,xx年度计划收储土地800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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