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和信翔担保有限公司担保业务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第二条第三条
第四条第五条
第一章总则
保证担保业务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程序化,防范和控制担保业务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公司法》以及《泰和信翔担保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办法。担保业务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和合理分担风险的原则。担保对象:本公司不仅对担保公司股东关联企业、认缴一定数额担保基金的会员企业或银行和担保公司共同认可的优质项目或企业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债务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质押、抵押。担保业务范围: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商业汇票承兑与贴现等提供担保。
第二章担保业务流程
第六条担保业务流程简要如下:1、企业申请:企业填报《委托担保申请书》(附件一),提供担
保申请资料。2、担保受理:业务拓展部根据企业申请,填写《担保业务受理
登记表》(附件二)。3、项目初审和实地调查:业务拓展部指定第一、第二调查人,
从不同角度审核企业提供的担保申请资料,通过对申请企业的实地调查、提交担保调查报告,填写《受理担保项目审查审批表》(附件六),业务拓展部负责人初审签署意见后报送风险管理部进行复审。
4、项目复审:风险管理部根据业务拓展部递送的资料和调查报告及批审意见进一步进行复审查核。
5、项目批审与审批: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由总经理召集担保批审委员会、根据审核审查情况决定是否提供担保、并对《受理担保项目审查审批表》(附件六)批注审批意见,经法规部进行合法性、有效性审查后,由风险管理部填写《同意担保意见书》(附件八)报合作银行,并协助合作银行进行调(审)查工作。对超出授权范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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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由董事会决定是否提供担保。6、签订合同:对公司同意提供担保的企业报经银行或债权人后,
则由业务拓展部、风险管理部、法规部共同审核办理有关担保与反担保手续,正式签订合同。①与申请担保的企业签订《委托担保合同》。②与银行或其他债权人签订《担保合同》。③与要求担保企业及提供反担保的个人或企业签订反担保保证合同、反担保抵押或质押合同。填写《合同登记表》(见附件九)。
7、反担保管理:《反担保合同》签订后,风险管理部根据《反担保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与反担保企业或个人办理保证金、抵押物、质押物或权利凭证的审验确认、交接手续;根据需要向登记机关办理抵押物、质物或权利凭证的登记手续;妥善管理质物和权利凭证,及时行使反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