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天心区人民医院急诊科安全管理制度急诊科患者身份识别制度
一、严格执行患者识别制度,对就诊患者施行唯一标识(医保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卡编号、身份证号码、诊疗号等)管理。
二、严格执行查对制度,提高医务人员对患者身份识别的准确性。三、健全与完善患者身份识别制度。在采血、给药、检查、输液、输血及实施各种有创
诊疗时,必须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应至少同时使用两种患者身份识别的方法,禁止仅以房间号或床号作为识别的依据。四、建立“腕带”识别标识制度,将“腕带”作为辨识清创、昏迷、神志不清、无自主能力的重症患者的手段。五、危重症患者右手腕上戴上红色腕带,注明患者姓名、性别、临床诊断。普诊患者佩戴蓝色腕带,留观患者佩戴黄色腕带。六、在实施任何介入或有创诊疗活动前,实施者应亲自与患者(家属)沟通,确保对患者实施正确的操作。七、在急诊病人转接等关键流程中,均要有对患者准确性识别的具体措施、交接程序与记录。
急诊科患者身份识别腕带管理规定
一、对意识不清、交流障碍、儿童、无自主能力的急危重症患者必须使用“腕带”,作为检查前、操作前、用药前、输血前等诊疗活动时医务人员辨识患者身份的一种必备手段,注意观察腕带处皮肤有无发红、破损,询问病人的自主感觉。
二、对于无法进行患者身份确认的无名患者,需要在“腕带”上注明“无名氏”“住院号”作为身份识别的信息,进行诊疗活动时,需要双人核对。
三、急危重症、普诊收住院、留观输液的患者要佩戴腕带。住院期间必须佩戴“腕带”,出院时由护士为其剪断、取下,同医疗垃圾处理。
四、护士应用正楷字体认真、清晰、完整填写腕带内容,便于患者身份的准确识别。
f急诊科查对制度
(一)医嘱查对制度
1处理留观医嘱时要记录处理时间,执行者签全名,若有疑问必须问清后方可执行。各班医嘱均由当班护士两名进行核对。
2在抢救危重病人执行口头医嘱时护士需要复述一遍,得到医生确认后方可执行,并暂保留用过的安瓿。抢救结束后医生及时补全医嘱,执行者签全名,执行时间为抢救当时时间。
(二)服药、注射、输液查对制度
1服药、注射、输液前必须严格执行查对制度。三查:操作前查、操作中查、操作后查十对:对姓名、床号、性别、药名、剂量、浓度、用药时间、用法及药品批号、有效期。
2清点药品时和使用药品前要检查药品质量,有无变质、混浊、沉淀、絮状物等,检查标签、有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3清点药品时和使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