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人必须坐班满6个半天。2.全体教职工都必须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坚持正常的上下班制度(以半天为考核单位),做到按时上下岗。出勤考核实行签到(离)制、岗位巡检制,工作人员上班提前10分钟到校签到,下班履行签离手续。值周领导上班提前10分钟候签,下班推迟10分钟候签。已经签到但未签离或未签到而履行签离手续,或查岗时未在岗的,不记本次坐班。全周坐班每少半天以1次缺旷计。缺旷以上课节次计,上课迟到10分钟、提前下课5分钟按缺旷论处。迟到或早退一次扣1分,缺旷1次扣2分。3.病事假扣分标准教师因私事、因病请假,提倡自己主动请人代课,务必履行请假手续。以半天为单位扣分,标准为:假别053天事假病假03半天05半天01半天03半天356天6515天08半天05半天15天(不含15天)以上10半天08半天
f注:请假人未请人代课,由学校统一安排代课的,按以上标准加倍扣分。4.婚假、丧假、产假(含小产假),在规定时限内的,不扣分;超过规定时限的,分别按上述病、事假扣分标准扣分。5.公假:因非教学岗位工作量在个人工作量中占了相应比例,因此,除特殊情况(如紧急公务、会议、突击性任务等)外,应在非教学时间完成分内事务,不得占用教学时间。6.提升假:为鼓励教师积极进取,提升素质,特设提升假。提升假系指教师参加学历提升,学校派出业务培训(短期),或心理学、教育学、普通话、计算机、晋职晋级及继续教育等培训、考试需要所产生的假。提升假由请假人自己请人代课的不扣绩效工资,不扣考核分;请假人未请人代课,由学校统一安排代课的,按事假扣分标准扣考核分,不扣绩效工资。7.全学期病事假累计达10天以上(含10天)的不得参加评优。8.升旗、学习、业务活动、正常上班时间内的临时会议等的出勤考核,按照上述标准执行。9.混课(看课、一人同时给两个或两个以上班上课),原任课教师和上课教师均按缺旷论处。10.认真值班,准确记录,详细、规范填写校务日志。记录不准确,填写不详细、不规范,出现失误的,每次(天)扣05分;没有进行工作检查,或检查没有做记录的,每次(天)扣1分。
f11.值周缺岗半天以缺课1节计。12.工作出现徇私舞弊、袒护他人的,经查实,每次扣2分。13.出勤和值周考核由值周领导按周公布,学期汇总兑现。三、素能提升(25)(一)教研工作考核(15分)1.听课少于规定节数每少1节扣05分。2.认真写好听课记录,记录不认真每次扣02分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