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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一概认定为个人财产404.父母为子女结婚购房或夫妻婚后购房所给付的购房出资是否均构成对子女的赠与;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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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为夫妻婚后购房出资,产权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是否可认定为父母的出资是明确表示为对夫妻一方的赠与405.继承权可否单方放弃的问题416.对个人特有财产的添附问题427.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按揭购买期房,婚后夫妻共同还贷,该房屋产权属夫妻共有还是个人所有438.未经另一方授权亦无约定之义务,夫妻一方对另一方的个人财产进行管理,其性质是否属于无因管理439.夫妻约定婚后所得财产全部归一方所有是否有效4410.在企业工商登记资料中记载的股权比例可否认定为夫妻对财产份额的约定4411.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否可以代理限制或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一方订立夫妻财产契约4512.夫妻婚后以共同财产购买产权的一方婚前承租的公有房屋,离婚时其公有房屋使用权的价值是否应当考虑4613.离婚时有关农村承包经营权的处理问题47五、结束语47参考文献49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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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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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是家庭的基础,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婚姻家庭的和谐、稳定,关系着社会的稳定,经济的繁荣。夫妻关系包括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夫妻财产关系是指夫妻间具有经济内容的权利、义务关系,它既是夫妻共同生活关系不可缺少的内容,也是实现家庭经济职能的基础性要素,其内容主要涉及夫妻财产制、夫妻间的扶养义务和夫妻财产继承权等方面。夫妻财产制是夫妻共同生活的法律保障,也是夫妻财产关系的核心问题。2001年4月28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1次会议通过了对《婚姻法》的修改决定,在社会上引起了巨大的反响。本次《婚姻法》的修改,对夫妻财产制度的内容进行了大量的修改和补充,适应了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们对夫妻财产关系的法律需要,解决了现实生活中的很多实际问题。但无庸讳言,本次婚姻法修改虽经过了长期的准备,征求了多方面的意见,并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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