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性职权的地方机关。在单一制形式下,国家只有一部宪法,公民有统一的国籍,它在国际交往中是单一的主体。国家整体和部分的关系表现为中央和地方的关系。12永久中立国是根据国际条约或国际承认在对外关系中承担了永久中立义务,从而使其主权受到了特殊限制的国家。目前严格意义上的永久中立国有瑞士、奥地利、土库曼斯坦。13管辖权是指国家依据国际法对其领域内的一切人、物、事,以及对在其领域外的本国人行使管辖的权利。他包括属地管辖,即有权对位于本国领土范围之内的一切人、物、和行为进行管辖;属人管辖,即有权对无论位于何处的一切具有本国国籍的人进行管辖。14国家豁免又称国家的管辖豁免或国家主权豁免或国家的司法豁免他通常指国家及其财产不受他国管辖的特权。其一般形式是一国法院不得就对外国国家提起的诉讼刑事管辖权(除非得到后者同意)和不得对外国国家财产采取强制措施。15国家继承是指一国丧失其国际法律人格或丧失一部分领土时,它在国际法上的权利和义务转移给他国(一国或数国)的情况,引起国家继承的原因主要是领土变更。国家继承必备条件:一是国家继承的合法性;二是被继承的条约和条约意外的事项必须具有一定的领土性,否则不再继承之列。
f16.国籍是自然人与一个国家稳定的法律联系;它表示该自然人对该国家在法律上的从属关系,表示由于这一关系而使该自然人享有权利并对国家负有责任,国家也因此保护他无论在本国境内或境外的权益。17国籍的抵触又称国籍冲突,是指一个人同时具有不止一个国籍或不具有任何国籍的法律状态。前者即双重国籍或多重国籍的状态,称为积极抵触,后者即无国籍状态,称为消极抵触。18外交保护是指一过对于另一国国际不法行为给属于本国国民的自然人或法人造成损害,通过外交行动或其他和平解决手段援引另一国的责任,以期使该国责任得到履行。19引渡是指一国把在该国境内而被他国追捕、通缉或判刑的人,根据有关国家的请求移交给该国审判或处罚,是国家间一种司法合作行为。20庇护是指国家允许因政治原因受外国追诉或迫害而前来请求避难的外国人在本国入境、居留并对之加以保护的行为。国家对外国人的庇护通常在本国领域内庇护,但不排除条约规定的域外庇护。21国际地役,又称国家地役,是指一国根据条约对其领土主权的特殊限制,其目的是为了满足别国的需求或者为别国的利益服务。国际地役的主体是国家,客体是国家的领土,不构成国家领土组成部分的专属经济区、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