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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破案机率,减小小区业主(住户)的损失,物业部秩序维护队必须遵守以下程序:
1.秩序维护队员应及时通知带班小队长和队长。2.带班小队长或队长根据事态的情况立即组织当班的秩序维护队员前往事件现场进行控制,同时通知休息备勤的秩序维护队员做好准备;在紧急情形下立即通知公安机关到现场对事件进行处理。3.秩序维护队员应根据具体情况,采取适当的方法保护案发现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以免破坏现场遗留的痕迹、物证,影响证据的收集。4.带班小队长或队长到达现场后应抓紧时机向发现人或周围人员了解案件事故发生发现的经过,收集人员的反映和议论,了解更多的情况并认真记录。5.向到达现场的公安人员认真汇报案件发生情况,协助破案。
f消防应急处理预案
为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或发生火灾后的火势扩大和蔓延,紫汀苑物业部(以下简称本物业)成立灭火应急组织机构,指挥部设在物业部监控中心。总指挥由本物业最高的负责人(物业部经理)负责。如果发生火灾,总指挥对火灾事故有直接指挥、下达命令、组织抢救的绝对权力。
(一)、火情报警1、本物业内任何人员在任何区域发现烟火时,应立即使用最近处火灾报警按钮或用电话、对讲机向监控中心报警(监控中心控电话:029XXXXXX)。报警时要讲清楚起火的具体地点、燃烧物、火势大小、报警人的姓名、身份、所在部门和位置及是否有人员受伤。
f2、发生初起火灾,发现人员应立即报告监控中心和当值的秩序维护队员,然后采用就近的灭火器材进行扑救,并保护好现场。如火情不允许,组织好疏散,将人员及贵重物品转移到安全位置,帮助火灾现场的业主(住户)做好自救及撤离现场的准备。
3、发现火情时一定要镇定,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绝对不能说不利于人员情绪稳定的话,如果火势较大,在做好上述第二点的同时,必须迅速报告本物业消防总指挥确认,消防总指挥批准后才能拨打119报警电话及110指挥中心。
二、火情确认1、监控中心接到火灾报警信息后,应立即通知秩序维护队长,秩序维护队长立即安排秩序维护队义务消防员(所有秩序维护队员均为义务消防队员)携带对讲机和必备的消防用品赶到现场,确认火情是否存在,确认火情后应立即通知物业部值班经理、客服中心负责人、和相关部门负责人赶到现场,成立临时灭火指挥组,同时安排义务消防员携带近处可取的灭火器材和可以利用的消防设施,开始灭火。
2、确认火情时应注意:不要草率开门,先试一下门体、锁把,如无温度异常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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