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法律风险防范
一、概述近年来,我国房屋买卖市场出现了空前的繁荣,但由于房屋买卖市场体系尚不成熟,法律体系不尽完
善,市场管理机制不够健全,房屋买卖市场的交易行为不规范、不诚信,造成房屋买卖高速发展的同时,产生了相当数量的房屋买卖纠纷案件,特别是随着房产“新政”实施,商品房、二手房的房价起伏不断,一时间导致购房人与开发商、卖房人矛盾不断涌现,因此造成了非常混乱的局面,各种新问题、新焦点层出不穷。如何避免商品房买卖、二手房买卖的法律风险?又有什么样防范对策?本文通过分析房屋买卖法律纠纷的成因、注意事项、典型案例,从而为广大购房者进行房屋买卖的风险提示。二、房屋买卖纠纷复杂的成因1、商品房买卖纠纷成因分析(1)购房人轻信开发商销售广告、销售人员口头承诺
房屋销售广告言过其实。开发商为了提高所售房屋的知名度、美誉度,加快销售进度,迅速回笼资金,往往在销售广告中对所售房屋描绘得天花乱坠,言过其实,使购房者对所售房屋产生一种十全十美的理想化错觉。而一旦房屋交付使用,广告中的“花园社区”、“空中花园”、“欧洲小镇”等美好的景象却无影无踪,使购房者无法从“美好梦想”中一下回到现实,从而引起纠纷。
开发商售楼人员的口头承诺成为“空头支票”。目前,购房者在购买房屋时首先接触到的是售楼部的售楼小姐。她们因经济利益的驱动,在售楼时为了促使购房者尽快签订合同,以拿到高额的售房提成,对楼房本来没有的配套设施却口头承诺,信口开河。例如:楼房本来没有配套使用的车库,却承诺房屋与车库一同交付;规划中本来没有幼儿园、学校,却承诺幼儿园和学校将大大方便孩子的入托、入学问题等。而当房屋交付使用时,购房者才发现车库无影无踪,孩子入托、入学也困难重重
上述情况下,就会导致买受人诉讼要求开发商履行合同、承担违约责任或赔偿责任。(2)买卖双方当事人地位不平等,“霸王条款”日益增多。由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特殊性,合同双方当事人占有的资源和信息严重不对称,再加上商品房的热销,开发商与购房人权利义务对应而不对等,极易导致商品房买卖中出现大量的“霸王条款”。中国消协曾公布过商品房买卖中存在的九大典型的“霸王条款”,分别是单方扩大解约权、任意使用免责权、违约责任不对等、认购定金难归还、模糊标的好圈钱、面积误差设陷阱、一房二卖搞欺诈、虚假宣传不负责、购房签约先交钱等。霸王合同不仅使买受人忍气吞声蒙受不必要的损失,而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