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旧事资料 分类
会计年度结束后九十日以内编制公司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并依
8
f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报送市国资委。财务会计报告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的规定制作,并同时符合市国资委的要求。
第四十条公司利润分配按照《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一条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超过公司注册资本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市国资委批准,可提取任意公积金。第四十二条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第四十三条公司按照本企业《投资担保管理办法》规范投资、担保行为。第四十四条公司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对公司所属企业的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进行内部审计监督。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和审计人员的职责,应当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第四十五条公司劳动用工制度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市政府及其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章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第四十六条市国资委应依照《公司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程序,决定公司合并、分立、破产、解散等事项。第四十七条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予以解散:(一)市政府决定公司解散的,或者市国资委决定解散的;(二)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三)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经不能解决的;(四)人民法院依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予以解散的;
9
f(五)因公司合并、分立或者重组需要解散的;(六)公司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的。第四十八条公司依照前条第(一)、(二)、(三)、(四)、(六)项规定解散的,应当依法进行清算,并在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由市国资委指定人员组成。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法律规定的职权,并应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行事,维护出资人、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章重大事项的报告第四十九条公司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重大事项向市国资委进行报告。第五十条公司重大事项是指:(一)国有企业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r
好听全球资料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