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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职业技能鉴定智能楼宇管理师深圳市职业技能鉴定智能楼宇管理师考核大纲
1、职业概况1.11.21.31.4职业编码:46203职业名称:智能楼宇管理师职业定义:从事建筑智能化系统管理及设备安装、调试、检测、运行与维护的人员。职业等级:国家职业标准共设三个等级,分别为:智能楼宇管理员(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助理智能楼宇管理师(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智能楼宇管理师(技师级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本大纲暂时只考核四级、三级。专业模块:(1)综合布线系统;(2)火灾消防自动化系统;(3)通信网络与信息网络系统;(4)建筑设备监控系统;(5)安全防范系统基本文化程度: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历)。培训期限要求: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晋级培训期限:智能楼宇管理员不少于200标准学时;助理智能楼宇管理师不少于250标准学时;智能楼宇管理师不少于300标准学时。高级智能楼宇管理师不少于150标准学时。1.8鉴定方式、鉴定时间:各级别按模块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能力考核。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专业能力考核采用实际操作方式,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能力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二级智能楼宇管理师还须进行论文答辩。5个模块考试成绩均合格后发“智能楼宇管理师”职业等级证书。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不少于90分钟;专业能力考核时间不少于90分钟;综合1.9评审时间不少于30分钟。培训场地设备:可容纳20名以上学员的标准教室。专业能力培训应在具有实操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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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的实训室进行。1.10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理论知识考试考评员与考生配比为1:20,每个标准教室不少于2名考评人员;专业能力考核考评员与考生配比为1:5,且不少于3名考评员;综合评审委员不少于3人。1.11适用对象: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1.12申报条件:智能楼宇管理员(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2)具有中等职业学校本专业(职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3)经本职业智能楼宇管理员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助理智能楼宇管理师(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2)具有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和职业技术学院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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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3)取得本职业智能楼宇管理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4)取得本职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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