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分班实施方案
根据讷河市教育局《关于切实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讷教〔2013〕35号)要求,及《讷河市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学校“阳光分班”制度的实施意见》(讷教〔2013〕45号)文件要求精神,制定我校2017年阳光分班方案。
一、“阳光分班”工作组织机构组长:王龙副组长:简志军隋武组员:于洪文吴凤华于雷,教导处全体成员行风监督员:宋玉宝
周海丽韩丽萍家长代表:随机产生学生代表:随机产生二、实施“阳光分班”制度的工作原则⒈公开原则。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新生分班要坚持阳光操作,公示分班方案,公开分班过程,公示分班结果。⒉均衡原则。每个班的学生总数和男、女生人数均衡搭配。每个班的班主任和科任教师,尽可能在年龄、教龄、职称、学历等各方面均衡搭配。⒊随机原则。每个班的教师团队与学生组合要现场随机抽签确定。
f⒋全面原则。学校要把每一名新生全部录入分班名单,保证全体新生全部参加“阳光分班”。
三、实施“阳光分班”制度的工作要求⒈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实行“阳光分班”是维护教育公平,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有效控制择校、择班、择师问题的重要举措。学校要按照工作方案的要求,成立“阳光分班”工作组织机构,做到自觉规范办学行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为学生的幸福成长创造公平、健康的教育环境。⒉完善机制,加强管理。一是建立分班公示制度和承诺制度,分班前学校要向社会公布分班原则及办法,并向社会作出承诺,并在分班后公布分班结果;二是学校不得举行分班或变相分班考试,不以学生成绩为分班依据;三是学校要按照市教育局确定招录的学生人数,一次性分班结束,不得藏匿学生;四是“阳光分班”完成后,学生不得串班、调班、并班,无特殊原因不得随意调换班主任;五是加强学籍管理,对于转入、借读的学生,要严格按照就近安排入学。在分班后的常态管理中,同一年级平行班级学生人数的差距原则上不能超过3人,防止把转学、借读变成变相的择班。⒊严明纪律,强化督办。“阳光分班”实行属地化管理。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学校要严格落实“阳光分班”工作制度,分班过程要全程录像。⒋积极宣传,争取支持。学校要通过微信平台等媒体向社会和家长广泛宣传“阳光分班”的政策、目的、意义以及分班的程序和方法,
f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和监督,营造“阳光分班”的良好社会氛围,建立全社会共同监督实施“阳光分班”制度的环境秩序。
四、实施“阳光分班”制度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