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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食品法律法规基础知识第一节食品法律法规的渊源和体系第二节食品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实施第三节食品行政执法和监督第一节食品法律法规的渊源和体系一、食品法律法规的渊源一食品法律法规渊源的概念食品法的渊源又称食品法的法源,是指食品法的各种具体表现形式。其中,主要由不同国家机关制定或认可的、因而具有不同法律效力或法律地位的各种类别的规范性食品法律文件的总称。二食品法律法规的渊源1.宪法:我国的根本大法,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大法,规定一个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国家机构及公民基本权利。1、内容最根本;2、是其他法律的立法依据;3、效力最高;是食品法的重要渊源。
第一节食品法律法规的渊源和体系通常宪法部门除了宪法典外,还包括一些宪法性法律,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民族区域自治法》、《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澳门特别行政区域基本法》、《立法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国旗法》、《国徽法》、《国籍法》等。
第一节食品法律法规的渊源和体系第一节食品法律法规的渊源和体系2.食品法律:地位和效力仅次于宪法,分为基本法(全国人大制定)和食品基本法律以外的食品法律(人大常委会制定)。3.食品行政法规:国务院制定,地位和效力仅次于宪法和法律。4.地方性食品法规:不得与宪法、食品法律和食品行政法规相抵触,否则无效。5.食品自治条例与单行条例:由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的食品规范性文件。6.食品规章:分为全国和地方规章7.食品标准:法律效力不及法律、法规8.国际条约第一节食品法律法规的渊源和体系二、食品法律法规的分类一法的分类1.成文法与不成文法成文法指国家机关制定和公布的、以比较系统的法律条文形式出现的法不成文法由国家认可的、不具有规范的条文形式的法。2.实体法与程序法实体法是直接规定人们权利和义务的实际关系的法。
f程序法:是规定保证权利和义务得以实现或职权和权责得以履行的法律规法的总称。我国的程序法目前主要有《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仲裁法》等。
第一节食品法律法规的渊源和体系3.根本法与普通法根本法即宪法;普通法是指宪法以外的、确认和规定社会关系各个领域的问题的法。4.一般法与特别法一般法是针对一般人或一般事项,在全国适用的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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