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一时不能诊治的疑难病例,可聘请外院专家来院会诊,经治医师填写邀请院外专家会诊单,经科主任批准,并将被
f邀请专家的医师执业证书一同上报医务部审批,必要时经医疗副院长或院长审批,同意后并与有关单位联系,确定会诊时间并负责安排接待事宜。会诊由申请科科主任主持,主治医师报告病情,分管住院医师作会诊记录。必要时携带病历,陪同病员到院外会诊,也可将病历资料,寄发有关单位,进行书面会诊。手术会诊者,要经医务科或业务院长审批方可进行。需转外院会诊者,经本科科主任审签,医务部批准,持介绍信前往会诊。外出会诊要带全有关医疗资料,并写明会诊目的及要求。院外会诊可采取电话会诊或书面会诊的形式,其程序同前。
6、外出会诊1外院邀请本院会诊者,根据申请会诊医师的要求,医务科派学有专长、临床经验丰富的人员前往会诊。2医师应邀离院到其他医疗单位会诊者,须经科主任同意,做好工作安排,报医务部批准并做好登记,按标准收费。3夜间或节假日会诊,先口头报告总值班,次日或节假日后第一天到医务部补办手续。4未经同意不得私自外出会诊。7、麻醉会诊:对择期手术病人术前一天须进行麻醉会诊,急诊手术病人及时会诊,会诊医师要掌握病人的病情特点,一般状况及手术部位,确定麻醉方式。告知病人在麻醉前后的注意事项及麻醉副反应和可能发生的并发症,并做谈话记录、病人或委托人签字。8、输血前会诊:临床一次备血用血超过2000毫升或输全血超过1000
f毫升,临床医师应向输血科申请会诊,输血科会诊医师(血液科兼)须对需要接受输血的病人在了解其病情特点、一般状况的基础上作出是否需要输血的会诊意见,对确需输血的病人提出输注何种血液成份、血量,并告知输血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副反应、并发症及注意事项,做好输血前谈话记录、家属签字。
9、会诊时应注意的事项1会诊科应严格掌握会诊指征。2经治医师要详细介绍病情,提出会诊要求,做好会诊记录。会诊医师要对病员详细查体,结合有关检查资料,综合分析,明确提出会诊意见。主持人要进行小结,如有意见分歧,一面查阅资料,继续研究,一面独立思考,综合分析意见,由上一级医师或科主任提出诊疗方案。3任何科室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拒绝正常途径邀请的各种会诊要求。
f抢救工作制度
一、抢救室(科)工作制度(一)目的及时、迅速、有效地抢救病人的生命,提高抢救成功率。(二)适用范围急、重危病人的抢救(三)要求1抢救工作在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