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管理体系要素审核环境管理体系审核是针对体系17个要素和它们之间的内在联系进行了审核,审核员应在切实理解体系17个要素的功能和相互关系的基础上,依据不同组织的实际情况,确定审核的内容,明确审核的方式方法,本文将从环境管理体系要素审核的角度,介绍对于环境管理体系要素特别是针对重点要素审核的一些基本思路,并根据要素审核当中经常出现的一些问题探讨要素审核的技巧。一、体系要求的审核内容1、环境因素、环境方针、法律及其他要求组织建立和实施环境管理体系的宗旨是为了改善环境绩效,而它是通过环境因素控制这一手段来实现的,所以环境因素是全部环境管理工作的基础和着眼点,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使得体系具备了这一工作基础,并且重点突出,有的放矢。针对环境因素的审核应是、是紧紧围绕着ISO14001标准431条款规定要求来进行,即:环境因素识别是否具备充分性,环境因素评价是否科学合理,环境因素的更新是否使得识别和评价工作动态适应,以上三方面是否以程序化保证其实施。环境方针是一个组织的最高管理者,依据该组织特点,针对其全部环境管理工作提出的原则和纲领,其纲领作用体现在两个承诺和一个框架之中,即承诺遵守法律法规,承诺持续改进和污染预防。为建立目标、指标提供框架,针对环境方针的审核重点应突出:即方针的内容是否具备对组织的适用性,是否体现了两个承诺一个框架,管理上是否形成文件,付诸实施,予以保持并能达到全体员工以及可为公众所获取。法律及其它要求是判别组织环境行为的准则,是组织所应遵守的基本行为规范,遵守法律与其它要求,不仅应体现在环境方针的承诺中,还应体现在环境管理体系的各个方面,标准中法律法规这一要求正是为体系中这一需求提供输入,它要求获取和识别适用于组织的法律及其它要求,并随着组织的发展变化和外部法规的变化使其动态更新,因此在进行此要求审核时,应从程序上把握其是否建立获取和识别法律法规的渠道,并持续保证其动态更新和适用,评审法规内容是否具备适用性及时效性。2、环境因素的直接控制要素对于主要环境因素的直接控制包括目标、指标、环境管理方案、运行控制和应急准备与响应等要素,此外为进一步对环境因素控制的状态和效果进行检查,还需要监测与测量这一要素来完成,所有这些要素构成了对环境因素进行控制的主成,为此,应将环境因素的各个直接控制要素联系起来作为一个整体进行审核,审核时不仅应关注各个要素是否符合标准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