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事故责任。(1)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2)在学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3)在放学后、节假日或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自行到校发生的。(4)其他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外发生的。17、因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与其职务无关的个人行为,或者因学生、教师及其他个人故意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造成学生人身损害的,由致害人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18、凡在我校就读一至六年级的学生,本责任书从签定之日起生效,具法律效应。以后的每学期不再签定,所要签定的是原来未签定的学生(如新转入的学生)。直到该生在我校就读毕业后,该份责任书才失效。如以后有改动之处,学校声明作废后方能重新签定。甲方(签字或盖章):平塘县油岜小学班主任签字:签定时间:2011年8月30日乙方(学生家长或监护人签字、手印):学生签字:
f平塘县油岜小学学生安全责任书
为确保学生上学期间的人身安全,健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一体化网络,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签订本安全责任书:1、学校、班级、教师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把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安全责任制,校长对全校安全负总责。学校与各班学生签订安全责任书。2、学校经常进行安全法纪教育,检查安全工作。家庭教育是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学生法定第一监护人的家长,有责任教育子女遵纪守法。用《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小学生守则》来规范子女的言行,做到家、校教育结合。3、严禁在校内追逐打闹、不做危险游戏,不跨越栏杆,不爬围墙,上下楼梯不拥挤,集体活动时一切行动听指挥。如有违反,造成伤害的由学生自己负责。4、学生之间违纪造成伤害的由肇事方负责,并承担一切费用。5、学生不准骑自行车、乘机动车上学,否则,如发生意外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6、学生在上学或放学途中,家长应督促他们准时到校或回家,不准在途中玩耍。否则,如发生意外,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7、学生乱吃乱喝造成意外后果的,由学生自己负责。8、严禁学生擅自到沟塘、水窖、江河游泳、洗澡,否则造成意外事故一切由乙方自行负责。9、学生在校外造成社会危害,由乙方自行负责经济赔偿,触犯法律的由公安部门依法处理。10、学生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出现事故的由肇事方负责。11、严禁学生玩火、玩电、玩炮、玩锐利器具等,一旦出现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12、学生在校内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