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得学历同时也获得学位的,应同时填写,并写明何学科学位。如,通过全日制教育获得了大学本科学历、理学学士学位,就在“全日制教育”栏中填写“大学理学学士”(在一栏中分两行填写,见下表)。
全日制学历教育学位在职
教育
大学毕业院校×××大学××系××
理学学士系及专业
专业
毕业院校
系及专业
f(8)获得学历但没有学位的或以同等学历攻读并获得学位的,按获得的学历或学位如实填写。如果一个人同时有这两种情况,且分别为其最高学历、学位,则这两种情况均填写。如,通过在职学习,先获得研究生学历(没有学位),后又以同等学历攻读学位,获得了经济学硕士,则在“在职教育”栏中填写“研究生经济学硕士”(在一栏中分两行填写),“毕业院校系及专业”栏相对应地要将两个毕业院校、系及专业填入(见下表)。
学历
全日制教育
大学工学学士
毕业院校
系及专业
××大学××学院××系××专业
学位
在职教育
研究生经济学硕
士
毕业院校
系及专业
×××大学××系××专业×××大学××系
××专业
(9)填写以上学历、学位的依据。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学历证书、国务院授权的高校或科研机构颁
发的学位证书以及按规定应进入个人档案的相关材料;国外学习取
得的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认证为依据;党校学历以
党校颁发的学历证书以及按规定应进入个人档案的相关材料为依
据。
“现任职务”栏中填写干部担任的主要职务,兼任的较低职务
可省略,“拟任职务”、“拟免职务”栏中应填写拟任或拟免的职
务,一律使用全称或规范的简称。
“简历”从参加工作时填起,大、中专院校学习毕业后参加工
作的,从大、中专院校学习时填起。简历的起止时间填到月年份用
4位数字表示,月份用2位数字表示,前后要衔接,不得空断因
病休学、休养、待分配等都要如实填写。所任职务以地委组织部和
f地区人事局批准任免的时间为准。在大、中专院校学习的经历,要填某年某月至某年某月在某院校某系某专业学习,院校、系及专业要填写毕业时的名称。工作简历要按照干部在不同时期所担任的职务和工作单位的变动情况分段填写。地名或行政区划发生变化的,填写当时的地名或行政区划名称。参加过党校或行政学院学习三个月以上的,在职攻读学历、学位的,临时离开工作单位连续半年以上及到基层挂职锻炼的,均应在本简历段后注明;上述情况跨两个及两个以上简历段的,应在该经历结束所在简历段后另起一行注明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