际贸易融资授信额度管理的缺陷目前在江西省内,商业银行大多把国际贸易融资纳入客户统一授信管理。从事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的新生力量贸易型企业和中小企业由于普遍规模较小,这种状况使得各行传统的企业财务技术分析对其授信额度测算的指导意义大打折扣。而中、小企业方面,虽然不考虑报表情况,但是只注重有效房产抵押。省内的大多数商
f业银行在对待贸易型企业、小企业贸易融资方面选择的策略大多过于简单,没有跟上国际贸易融资发展的趋势。另外,江西省商业银行国际贸易融资业务审批方式与传统授信审批方式及审批重点缺少差别,时效性较弱不能满足业务需求,授信额度一旦核定,则一年内仅仅简单的在额度内办理业务,而非根据企业的经营变化随时调整授信额度;而且缺乏有效的贷后管理,没有充分利用贸易融资的特点,加强资金流和货物流的配套管理。
(二)贸易融资业务的前期调查匮乏企业和进出口业的高速发展,使得商业银行的贸易融资业务的前期调查提出了新评估体系的要求。而江西省商业银行在前期调查的缺失,使得对融资贸易供给的有效性大打折扣。省内大部分商业银行仍然沿用传统的信贷评估模式,只注重企业自身的财务能力,缺少对企业贸易背景和上下游情况的前期调查。目前支行客户经理极少到企业进行实地调查研究,对企业的了解只停留在企业所提供的资料上,尤其对上下游企业经营情况的了解更是匮乏。信息的不对称,不仅制约了贸易融资的有效进行,业对各行的融资带来极大的风险。(三)缺少针对性的贸易融资贷后管理目前,省内商业银行尚没有针对贸易融资业务的贷后管理办法,目前多数客户经理仍按照传统的贷后管理模式对贸易融资业务进行贷后管理。这会产生两种风险:其一,一旦企业发生违约,作为
f第一还款来源的货物可能已经被企业处置掉;其二,即使银行手中掌握物权,但是缺少物权处置的能力和经验,最终只能通过追索担保的方式进行财产保全,处于比较被动局面。贷后管理模式的落后,极大制约了贸易融资在江西省的发展。
二、江西省商业银行完善贸易融资风险管理的对策与《新巴塞尔资本协议》中涉及的高端风险管理全面风险管理,及西方发达国家如美国等地的银行风险管理相比,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还处于初层次的水平。我国商业银行开始风险管理起步于1994年的银行商业化改革,起点低,起步晚。而江西省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就更为落后。与此同时,江西省商业银行受到粗放型经济的影响,存在重扩张轻管理的趋势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