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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并不断得到完善。1988年,日本就开通了一条全国性的“过劳死热线”,出版了一本指导工作过度的工人的自助手册。近年来,日本着力推动过劳死认定赔偿制度,通过了一项规定对“过劳死”受害者家庭赔偿的法律。日本法律所认定的“过劳死”,主要是指因工作劳累、工作压力导致心脑血管疾病致死的现象。因工作压力等原因导致精神抑郁而自杀的,则被称为过劳自杀,也属过劳死范畴。2001年底,日本对“过劳死”的相关法规作出修改。比如,判断雇员是否因工作过度而死亡时,过去只考察雇员死前一周的工作情况,新规定则将考察时段延长到死前的6个月,考察在最后的2到6个月里,每月加班是否超过80小时,以此作为判断“过劳死”的依据。一旦被认定为过劳死,死亡职工的家属会获得高额赔偿。最轰动的事件,是丰田一员工过劳死案历经5年在2007年结案,家属获得了优厚的赔偿金。在我国,从事脑力劳动的企业白领高强度、超时长、极度破坏劳动者身体健康的现象同样存在,这也被形象地称为“白领血汗工厂”。有媒体报道,我国每年有超过60万人死于过度劳动,其中知识型员工占七成左右,而且“过劳死”还有逐步年轻化的趋势。但事实上,虽然舆论大肆宣传,但世界上只有日本等个别国家将“过劳死”视为因工死亡,大多数国家并没有对“过劳死”专门立法。我国《劳动法》中对“过劳死”没有明确规定,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过劳死”亦不能被认定为工伤。这就意味着,“过劳死”在我国并不是一个法律术语,认定“过劳”和“死亡”之间的联系非常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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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条例》对工伤的认定有两种情形,一是“应当认定为工伤”,“过劳死”不同时具备这一情形所要求的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和工作原因三大要素;二是“视同工伤”,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15条规定,只有在工作岗位或工作时间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才可“视同工伤”。同时,我国法定职业病目录有10大类115种,“过劳死”也不在其中。二、作答要求给定资料中提到,大城市中普遍存在白领生活压力大,超负荷工作,甚至出现为此付出生命代价的“过劳死”问题。请你针对此问题,提出解决的建议。要求:(1)分析问题客观、准确;(2)所提出的对策具体、有针对性、切实可行;(3)条理清晰,表达简明。字数不超过400字。三、参考答案造成“过劳死”的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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