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华润燃气有限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一、目的1、为加强公司车辆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防止车辆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含子、分公司)所有机动车辆的管理
二、车辆的管理、调度1、公司所有车辆由总经理办公室(以下简称总经办)负责管理,负责统
一管理、调度、建立档案,车辆的资料,除行驶证、保险卡随车携带外,其余均由总经理办公室保管存档
2、员工因公务出车,必须填写派车申请单,报部门领导和总经
理办公室审批签字后,方可出车,同时,在派车申请单上真实地填写
出车情况对于同一方向、同一时间段的派车要去尽量合用,减少派车次数和车辆使用成本。
f3、员工个人不得随意借用公司车辆,但员工有特殊原因需要用车的,需填写借车申请单,报请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出车;所发生的停车费、过桥过路费等附加费用由员工自己负担。所造成的一切交通事故由员工自己承担。4、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调用公司车辆。私自开车造成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由责任人承担,公司有权根据情节给予扣绩效分、通报批评、降级、降职的处分,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
5、每月第一个工作日,驾驶员必须将该月的行车日志和驾驶员月报公司总经办检查,核实。
三、车辆的安全1、车辆需按规定进行维修和保养。2、驾驶员须严格遵守国家的道路交通法规和公司制定的有关规定。因违反上述法规和规定,所造成的损失由驾驶员负责全责。3、坚持定人定车制度,驾驶员不得将车交与他人驾驶(特殊情况报公司总经办批准)。4、应坚持“六不”开车:酒后不开车、疲劳不开车、有情绪不开车、有故障不开车、证照不齐不开车、无安排不开车。5、收车后,车辆必须停放在公司规定地点,不得异地停放或开回家停放(特殊情况经公司总经办批准)。
f6、为保证车辆行驶的安全,对于连续行车及休息不足的驾驶员应安排适当的休息。7、车辆管理负责人至少每季度要对车辆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并做好记录,检查结果予以公布,对不合格的,要限期整改,凡是经检查不合格的车辆不得上路行驶。8、车辆于外地行驶途中发生故障或其他耗损急需修复或更换零件时,可视实际情况需要进行修理,但无迫切需要或修理费超过2000元时,应与车管专人联系请求批示。
6、每月第一个工作日,驾驶员必须将该月的行车日志和驾驶员月报公司总经办检查,核实。
出车流程
公务用车
申请人填派车单
公司总经办负责人审批
司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