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报酬可以分为固定报酬和个案报酬。法律顾问年费是履行聘用合同约定的义务而享有的固定报酬,由聘用单位与法律顾问在选聘时商定;个案报酬是在履行聘用合同约定义务之外承担其他工作而享有的报酬,由聘用单位参照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结合委托事项情况与法律顾问协商确定。6、政府法律顾问的聘任
各地通常只规定体制外法律顾问的聘任条件和程序。体制外的人选主要是从符合一定条件的专家学者、律师或其他法律专业人士选聘。为了解决体制内政府法律顾问人员不足的问题,一些省市(如浙江、内蒙古)规定可以探索实施政府雇员制度,公开招聘符合条件的专家和律师,担任专职法律顾问。另外,山东、宁夏和云南等地还明确,可以根据工作需要临时聘请(用)律师、相关领域专家或者其他专业人士,处理诉讼、仲裁、执行、调查取证、咨询等有关法律事务,并支付报酬。
政府法律顾问一般都设定期限,期限一般为3至5年,也有省市约定了2年。二、域外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实践
域外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经过多年实践,有许多成功经验,研究其政府法律顾问的法律地位、人员构成、职责范围等,对建立健全我国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不无裨益。(一)美国政府法律顾问制度
f美国司法部负责总管联邦政府的诉讼法律事务,联邦政府各部门设置法律顾问办公室,由其部门律师承担部门内部的法律顾问职能。部门律师的职能主要是帮助本部门起草法律文件,向司法部主管律师提出建议,以从事基础性工作的方式参与诉讼。“据不完全统计,在美国现有28000多名政府律师服务于司法部、移民局、卫生部、环境保护署、税务总署等部门。”除政府律师以外,美国联邦政府仍投入巨资,聘请外部的私人律师,为其提供各类法律服务。在一家联邦政府机构决定是否聘请外部律师时,通常应考虑如下几个问题:(1)它是否有法律的授权,允许其就某些特定事项聘请外部律师;(2)它是否对外部律师的表现有足够的控制力;(3)这种外包是否具有成本、产出效益。只有在前述的问题得到肯定答复,外部律师的聘请才成为可能。一旦做出特定法律业务外包的决定,如何选任合格的外部律师就成为首要任务。美国政府将法律业务外包业纳入《联邦采购条例》规范的采购项目中。联邦政府选任外部律师的原则是通过适当的竞争程序,以确保合理的价格获得所需的法律服务。
从美国纽约市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看,政府法律顾问由市政府法律事务办公室承担。法律事务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1)负责起草或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