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条清算结束,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向原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办理企业注销登记。
f第十三章合伙争议的解决
第四十三条合伙人因签订、修改或履行本协议所产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经协商未达成一致的,可通过诉讼、仲裁等其他合法途径予以处理。
第十四章协议生效、修改与解释及协议与章程之关系
第四十四条本协议生效、修改与解释441本协议之修改需经合伙人会议全数表决权通过方为有效;442本协议修改的方式既可采取整个协议修改的方式,也可采取修正案的修改方式;443本协议解释权归合伙人会议。第四十五条本协议与企业章程之关系为451本协议为合伙人之间内部法律关系之最高行为准则,对合伙人外之任何第三方不具有法律效力;452企业章程为企业对外之最高行为准则,其制订与修改应依据并符合本协议之约定;453本协议与企业章程共同组成为企业之最高法律文件,企业任何制度及行为、决议等不得与之相冲突,凡冲突者,均以协议与章程为准。
f第十五章协议之签约人
第四十六条本协议之签约人为
、
。
陈上述人员外,新签约人只需签署认可本协议之文件,并报主管部门备案
即构成签约人,无须在本协议上签字即生效。
合伙人签字
合伙人姓名(甲方):
合伙人姓名(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地址:
地址:
年月日
f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