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旧事资料 分类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申办《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件审核办法(附录)
最小防火间距(m)
项目名称
氧气站建、构筑物名称
氧气站等的一、二级耐火等级的乙类
生产建筑物
湿式氧化贮罐(m3)
10015000
≤1000
>50000
0
其他各
一、二级
10
耐火
类生产
三级
12
等级
建筑物
四级
14
民用建筑、明火或散发火花25
地点
重要公共建筑
50
室外变、配电站(35500kV
且每台变压器为10000kVA25
以上)以及油量超过5t的总
降压站
厂内铁路
非电力牵引机车
20
线路(中心
电力牵引机车
15
线)
主要
10
厂内道路(路边)
次要
5
电力架空线
15倍电杆高度
≤5
12
610
18
1130
液化石
20
单罐容31100
油气贮
25
量(m3)101400

30
401100
40
0
50
>1000
10
12
14
12
14
16
14
16
18
25
30
35
50
25
30
35
2015
10515倍电杆高度
202530405060
天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第11页共82页
f天津市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申办《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件审核办法(附录)
注:1固定容积的氧气贮罐,其容积按水容量(m3)和工作压力(绝对95×104Pa)的乘积计算。2液氧贮罐以1m3液氧折合800m3标准状态气氧计算,按本表氧气贮罐相应贮量的规定执行。3氧气贮罐、惰性气体贮罐、室外布置的工艺设备与其制氧厂房的间距,可按工艺布置要求确定。4氧气贮罐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相邻较大罐的半径。氧气贮罐与可燃气体贮罐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相邻较大罐的直径。5容积不超过50m3的氧气贮罐与所属使用厂房的防火间距不限。6容积不超过3m3的液气贮罐与所属使用建筑的防火间距,可减少为10m。7液氧贮罐周围5m的范围内,不应有可燃物和设置沥青路面。8氧气站室外布置的空分塔或惰性气体贮罐,应按一、二级耐火等级的乙类生产建筑(空压塔)或戊类生产建筑(惰性气体贮罐)确定其与其他各类建筑之间的最小防火间距。9氧气气等一、二级耐火等级的乙类生产建筑物,与其他甲类生产建筑物之间的最小防火间距,应按本表对其他各类生产建筑物之间规定的间距增加2m。10湿式氧气贮罐与可燃液体贮罐,可燃材料堆场之间的最小防火间距,应符合本表对民用建筑、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之间规定的间距。
天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第12页共82页
f天津市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申办《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件审核办法(附录)
5、独立的乙炔瓶库与其他建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
GB5003191《乙炔站设计规范》第206条
独立的乙炔瓶库与其他建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表
独立的乙炔瓶库
防火间距(m)
乙炔实瓶贮r
好听全球资料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