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一方有残疾或患有重大疾病,完全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又没有其他生活来源;
2、一方因客观原因失业且收入低于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3、其他生活特别困难的情形。“适当帮助”的具体办法,由双方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生活困难一方的实际需要和另一方的经济能力等具体情况判定,帮助的内容既可以是房屋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等实物形式,也可以是金钱。
f(五)损害赔偿:1、重婚的;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共同生活,关系相对
稳定,且共同生活的时间达到三个月以);3、实施家庭暴力的;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包括物质损害(项目列举)和精神损害(标准说明)只能在离婚诉讼的同时对配偶提起,非离婚时不能单独提起,不能对第三者提起,
登记离婚的,可向法院提出,但必须在登记离婚之日一年内。协议离婚时明确放弃的,法院不予支持。婚姻存续期间,发生家庭暴力,只能求助于村委会、居委会、单位和公安机关,严重的家庭暴力,构成刑事犯罪
五、房屋房屋是最有价值、离婚时争议最大的夫妻财产,单独专门讲述
(一)归属
1、双方联名的(包括在房产证上有两个人的名字及买卖合同上共同签名),无论婚前婚后,肯定是共有。
2、只有一方名字的,婚前,为个人财产,婚后,为共同财产,除非另外有约定。
(二)离婚时的处理(与一般财产的原则一致,见上文)
1、属于一方的个人房产,归个人所有。另一方能证明自己出了一部分钱,或该方自愿,该方给予一定补偿。
2、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一人一半。如何分割,三种方式:1)双方均主张所有权,竞价,价高者得,给对方一半的价款;2)一方主张,按市场评估价补偿对方;3)双方均不主张,拍卖分割价款。
(三)一方离婚后没有住处的(注意是“住处”,不是自有房屋),属于“生活困难”,可要求另一方给予“适当帮助”(见上文)(四)婚前一方购买,无论有无贷款,无论对方或对方家里是否出了钱,如果没有协议,房产证或合同上没有对方的名字,均属于一方所有。离婚时,
f房子属于购买一方,对方可以要求返回婚后还贷部分的一半,不需要证明自己出钱,因为婚后收入是共同的。对方还有权要求获得房屋在婚后升值部分的一半,因为也属于婚后共同收入。
(五)离婚时尚未取得所有权或完全的所有权,协商不成,不宜判决所有权归属,应按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房屋取得完全的所有权后,当事人可另行起诉。
六、债务P(一)夫妻个人债务1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