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部门负责人批准、总经理或总监审批,用毕立即归还。第十四条所有盖章文件必须经公司总经理或总监审核通过后方可交印章保管人盖章。第十五条印章管理人员在盖章前应对所需盖章的文件进行审阅,如在文书内容、手续、格式等方面
发现问题或疑问,应请示领导。在一些重要的用印情况下,更要加强审阅工作。经核对无误后方可盖章。对违反或不符合公司规定的用印,印章管理人员应拒绝盖章。第十六条公司印章的使用范围及审批:1、需盖公章的,经部门负责人批准,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后,到印章保管人处盖章。2、涉及工资单,企业开户,开具红字发票申请等相关得用印需求,需财务部经理签字,报总经理审批后,财务章保管人方可盖章。3、各部门专用章应根据各自权利和义务使用,不得用于对外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协议书等文本。部门专用章对内使用的,须经部门负责人签字方能盖章对外使用时,须经由部门经理审核后,经公司总经理或总监批准方可使用。4、凡公司发出的一切正式公文,签发人须在稿件上签字,并校对公文材料无误后,才能用印,对未经批准的文件,不得擅自用印。
5、以公司名义开出的介绍信、证明材料等文件由总经理或总监审批后方可盖章。6、各部门为履行某一项专门业务而刻制使用专用印章的,只能在使用范围内使用。
第五章盖印
f第十七条所盖印章要位置恰当、图案清晰、文字端正。第十八条有固定或指定盖章处的文件应在规定盖印处盖章,如果没有指定,盖印人应参照有关规定,
选择适当位置盖印,通常在文章末尾与年、月、日之间,具体位置要求:上部不压正文,下部不骑年跨月。第十九条正式印章统一用红色印泥或印油。第二十条如果文件需盖多个印章,各印章不能交叉重叠,不能压正文,不能盖出纸边。第十五条严禁在空白纸张上或纸张的空白部位上盖章。第十六条各类资料盖章须留文存档,以备查阅,盖印资料超出2份的请提供清单。各部门应建立用印登记,严格管理各类印章的使用。
第六章责任第十七条印章保管人必须妥善保管印章,如有遗失,必须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未经批准擅自动用
印章或擅自携章外出发生丢失或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行政处罚,严重者将追究法律责任。第十八条任何人员必须严格依照本制度规定程序使用印章,未经本制度规定的程序,不得擅自使用。第十八条违反本制度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将追究印章主管人和侵权行为人的责任,造成严重损失或情节严重的,移送法律机关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