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在一定工作时期内,工作积极、成效显著的成员。
第二条、抽取所拉赞助的10作为奖励,按贡献比例分配给个人,再抽取所拉赞助的10作为本部门或协会的活动经费。
第三条、各学期期末根据日常考核和年终考核,对整个学期中表现突出、认真负责、有重大贡献者,推荐数名“社团联合会优秀干部、优秀团学干部、入党积极分子”等,经院团委审核后,由学院予以颁发荣誉证书。
第四条、评估条件:
基本条件
1没有受过学校的处分。
2成绩优良,各学期末考试无挂科现象。
参考标准
1工作主动性强、在工作中提出合理化和创造性建议。
2在对外交往中,为学校争得荣誉和利益。
f3日常工作积极,在举办活动过程中有突出贡献并受广泛好评。
4积极做好本职工作并协助其他各部门工作者优先
惩罚方式
第一条、因个人原因而导致社团联合会甚至学校蒙受重大损失的,由社联全体干部大会讨论(或向上级管理人员请示),视情节予以内部通报批评或取消该学期评优资格,情节严重者予以除名处理。
第二条、一切破坏学校形象的行为以及违反社联成员行为准则的现象,一经发现,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严重警告、除名处理。
第三条、不听从指挥、自行其事、工作敷衍了事者给予相应的惩罚。
第四条、玩忽职守,滥用职权,以权谋私,在学校经营盈利性的活动,一经发现立即退出社联外联部,并向上级反映给予相应处理。
f第五条、工作不负责任者给予批评,严重违反部门章程或违反部门章程屡教不改者将予以开除。
第六条、每位干事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外联工作,不得借用社联和社联外联部的名义谋求个人私利,不得做有损社联和外联部声誉的事,如有违返,将立即除名,并追究责任。
第七条、对各协会没有经过外联部允许而私自外出拉取赞助的,一经查实立即向主席团汇报,并通过全体干部大会讨论或主席团商议,给予本协会会长及经手人相应惩罚。并终止一切赞助宣传,所造成的后果全部由协会会长及事件经手人承担。
第五章
成员要求
第一条、成员应具有强烈的价值观,应具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为人端正,深刻理解并践行社会主义道德。
第二条、维护校纪校规,倡导良好校风、学风,促进部门与部门间团结。协助学院建设良好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促进学院管理,培养组织管理能力,社会交往能力等。
f第三条、在部内应将团结、合作放在首位,正确理解和遵循集体主义的基本原则。
第四条、成员应积极进取,不断完善自身能力,不断提高办事效率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