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合同应尽量应用合同标准文本。4211总部有关部门将就房地产业务,逐步建立统一的合同标准文本,各公司应予采用。4212合同标准文本内容尽量采用FIDIC条款模式,内容分为协议条款、通用条款、补充条款和附件,其中协议条款根据具体业务、对象的不同而定,通用条款适用于所有的同类合同,补充条款则由经办人在具体经办合同时补充加入协议条款、通用条款中未尽事宜;4213如当地政府部门有强制性规定,可按当地政府部门标准合同执行,但必须通过补充条款等方式充分补充与公司合同标准文本之间存在差异的内容。4214如公司尚未制定合同标准文本,可以延用以往的合同,但经办部门应联系成本管理部、工程管理部、财务管理部、办公室、法律组尽快制定相应的标准合同。4215当客观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原有合同标准文本不再适用时,业务部门应及时提出与相关部门共同修改。4224221合同的经济条款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合同价款或委托酬金:采用招标方式选择合作方的,应以双方确定的最终报价作为合同金额;提倡在有标底的情况下进行招标并确定合同价款,如果是采用费率折扣方式确定合同价款,合同中应明确费用计取的依据、主材价格计取办法,并规定合同双方如何尽快核实施工图预算确定合同价款,以及就确定后的合同价款签署补充协议。4222为防止承包单位高估结算,应与承包单位在工程合同中约定控制办法。比如:报送的结算造价最终核减额在审核总价5%以内(含5%)的造价咨询酬金由发包单位支付,若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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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算造价最终核减额超出5%,则因造价超出部分而引起的造价咨询酬金之增加部分由承包单位支付;若承包单位报送的结算金额超出最终审定结算金额10%(含10%)时,承包单位除造价咨询酬金外,发包单位应进一步扣款(扣款比例、金额各公司自定),直至取消今后对工程的投标资格(且应在《工程结算通知单》强调此内容)。4223计价依据:工程类合同应将施工图、预算书作为合同的组成附属部分,合同附属文件一般还包括: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答疑文件等,并应在合同条款中明确以下问题:
◆包干形式、定额标准、取费方法;◆发包单位分包工程、甲供(发包单位)材料设备、(发包单位)限价的范围和种
类;
◆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的价格及其价差的结算办法;◆总分包的关系、配合的范围以及总包管理费和总包配合费的计取方法等;◆开办费、施工组织措施费、扰民费、文明现场施工费、赶工费等费用的取舍、
计取办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