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合同管理办法
1目的为加强集团房地产项目的工程合同管理,规范工作流程,维护公司权益,制定本管理办法。2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集团所属各房地产公司。3职责3132集团总部成本部负责对本管理办法的制订、修改、解释、指导、监督检查。集团所属各房地产公司负责签订、履行工程合同的人员(包括经办、审批、资料管理等)贯彻执行本管理办法。4方法与过程控制(包括一般规定、合同订立的管理、合同履行的管理、合同档案的管理及其他规定)41411一般规定本管理办法适用于直接构成发包单位项目开发成本且需要承包单位通过工程施工形成实体产品(如土建、安装、装饰、园林环境等)的合同;勘测、监理、造价咨询委托类合同参照本管理办法执行;土地、材料设备采购、设计类合同则另按有关管理办法执行。412房地产项目的工程合同管理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4121合法性原则:工程合同管理必须全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定,使得公司的权益能够依法受到保护。4122合同书原则:工程施工必须正式签署合同书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但金额在一万元以下且能及时结清的零星工程及工程类合同中已经界定清楚归属的变更签证事项可另行办理。4123事前签订原则:工程合同应在经济事项发生前签署,禁止工程类业务未签署合同即先行施工。4124招标原则本原则包括以下两方面含义:
◆采用招标方式确定合作方。除下列情况外的所有合同的合作方均应通过招标方式
确定:(1)某项工程、产品业已经过集团审批确定了长期合作伙伴关系;(2)某些政府垄断工程;(3)属于《集团公司工程招标管理办法》规定的适用情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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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详细填写《集团公司考察结果审批表》(详见附件),并按规定经公司有关负责人集体会签批准后,方可采用考察对比的方法确定合作方。
◆合同随附招标文件。拟签合同正文及其补充协议(包括设计变更与现场签证协议、
工程保修协议、廉洁合作协议),应作为招标文件之附件一并发给投标单位,投标单位需对其进行确认。4125利益明晰原则:合同应清楚地界定、描述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以杜绝模糊、歧义、推诿、扯皮现象;合同中尤其应有明确的、可以界定清楚的合同价款、结算办法及付款方式;如果合同价款可能调整,则应明确调整依据、调整方式(如何计价、总价如何最后确定等),并就设计变更与现场签证的有效性、可控性作出明确规定。42421合同订立的管理标准示范合同:在招标(招标文件附件)及合同签署时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