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成本计价,计价方法有先进先出法、移动平均法、加权平均法,为适应股份制企业核算,满足市场经济要求,也可采用后进先出法。但一个单位在同一报告期内只能采用一种方法,在下一报告其需要改变的,必须经公司财务部同意,税务部门批准,并在财务状况说明书中予以说明。
第十八条各单位低值易耗品领和后采用一次摊销,个别一次大量领用低值易耗品的,也可采用分期摊销法摊销。
第十九条各单位流动资产所占用流动资金要按定额进行核定,核定的方法采用因素分析法,其计算公式为:
流动资金定额上年流动资金平均占用额不合理积压×1计划年度增加生产任务×1计划年度流动资金周转加速
要不断下降流动资产中积压滞销存货比例,提高企业支付能力,经常考核本单位速动比率,流动比率及存货周转率:
1、速动比率
速动资产流动负债
×100
其中,速动资产流动资产存货
2、流动比率
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100
在一般情况下,流动比率要维持在2:1以上
3、存货周转率
销售成本平均存货余额
×100
存货周转率越高,存货变现能力就越强,对一定时期内存货周转率变动的分析可提示企业产品滞销和存货积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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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第五章固定资产管理
第二十二条固定资产是资金的实物形态。它必须是使用年限超过1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的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超过2年的,也应当作为固定资产。
第二十三条公司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固定资产目录作为管理与核算的依据。各单位应根据各自的特点和管理需要编制固定资产目录。由各级财务部门核算金额,使用部门管理实物,专人管理,建立档案,登记卡片,落实责任制,做到帐帐、帐物、帐表三相符。
第二十四条核定固定资产需用量,各单位根据需要和财力的可能核定固定资产数量,对新增固定资产以及技术更新,应事先进行可行性研究,选择花钱少,收效大的最佳方案,科学合理地使用资金,充分发挥固定资产效果。积极处理闲置固定资产。建立固定资产报废、毁损、赔偿制度。
第二十五条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化情况要加强管理,新增固定资产交付使用时,应根据《财产移交清册》或《固定资产验收单》,经管理和使用部门逐一核对签证验收,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后,建立固定资产卡片一式三份(管理部门、使用部门、财务部门各一份)。减少固定资产,要报公司审批,同时办理与减少内容相关的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