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人:承租人:
f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人(甲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身份证
承租人(乙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身份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于
,建筑面积平方米,家具家电有。
(二)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权证。
第二条房屋租赁用途
(一)租赁用途:租赁住房;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居住人数为:2~4人。除双
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2017年11月1日至2018年10月31日,共计壹年
零个月。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
附属物品、设备设施。
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30日向甲方提出口头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
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四条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壹仟元月,租金总计:人民币
元整(:壹万贰仟元整)。
支付方式:(□现金□网银转账□银行汇款),押壹仟付壹万贰仟元整,乙
方于本月一次性结清全年租。
(二)押金: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元)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
如乙方无违约行为,甲方应将保证金全部退还给乙方。
第五条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中,(1)、(2)、(3)、(4)由甲方承担,(5)、(6)、(7)、(8)
由乙方承担:
1水费2电费3供暖费4物业费5网费6燃气费7卫生费8车位费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乙方垫付了应由甲方
支付的费用,甲方应根据乙方出示的相关缴费凭据向乙方返还相应费用。
第六条房屋的返还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应返还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并返还完好的家具家
f电,还有干净的房间,不影响甲方二次出租。甲乙双方验收认可后在附件1《房屋交割清单》上签字。
第七条房屋维护及维修(一)甲方应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证遵守国家、廊坊市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二)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1、对于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7日内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