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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监督检查意见书
质监(2014)检字第14018号
安庆市文峰置业有限公司:由安徽义银建筑公司承建汇峰广场集中商业工程经我站2014年3月28日监
督检查,发现存在下列问题:一、集中商业一层楼面,有三处结构性改造:①无正规设计图纸,无设计单位签字、盖章;②设计变更图纸,未经图审部门审查;③专项方案未经论证及审批。二、集中商业五层梁经我站检测抽查,部分构件钢筋保护层抽测合格率50,不符合规范要求。三、部分梁施工缝处有疑似裂缝。四、施工、监理单位质量管理机构不健全,人员配备不符合要求,现场检查未能提供任职及人员配备文件。管理混乱。五、集中商业主体结构未经验收,擅自进行装饰施工。六、汇峰广场123楼,未办理质量监督手续及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管理部门要求该项目应依法停工,但你单位仍强行施工。
检查意见:
针对上述质量问题,我站要求:一、集中商业结构性改造立即暂停施工。
①结构性改造设计图纸,必须经图审部门审查合格后方可使用;②对违反规定程序擅自改造部分应经设计或专业机构结构安全评估;③专业施工方案应经专家对结构安全施工工艺等进行技术论证及审批,
方可进行施工。二、集中商业所有梁板钢筋保护层,施工单位应请有资格的检测机构进行检
测,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应进行处理。三、部分梁施工缝应全面检查。四、汇峰广场123楼无施工许可证,必须暂停施工,建设单位尽快完善报
f建和施工许可手续。五、针对以上问题结合我站提出的要求,请相关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认
真拿出整改意见,报我站同意后方可进行施工。
检查人员:李国钢、刘达、里勇
签发:
王启南
审核:沈浩
安庆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2014年4月1日
通知单接受人签字:注:本单一式四份,建设、监理、有关责任单位和监督站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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