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公告类业务管理制度和信息安全保障措施
一、信息安全保障措施1、网站信息必须在网页上标明来源即有关转载信息都必须标明转载的地址2、相关责任人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网站信息内容,实施有效监控,做好安全监督工作;3、不得利用国际互联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一系列以下信息,如有违反规定有关部门将按规定对其进行处理;A、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B、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C、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D、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E、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F、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G、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H、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I、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4、组织结构:设置专门的网络管理员,并由其上级进行监督、凡向国际联网的站点提供或发布信息,必须经过保密审查批准。5、对网站管理实行责任制对网站的管理人员,以及领导明确各级人员的责任,管理网站的正常运行,严格抓管理工作,实行谁管理谁负责。二、信息安全内部人员保密管理制度1、相关内部人员不得对外泄露需要保密的信息;2、内部人员不得发布、传播国家法律禁止的内容;3、信息发布之前应该经过相关人员审核;4、对相关管理人员设定网站管理权限,不得越权管理网站信息;5、一旦发生网站信息安全事故,应立即报告相关方并及时进行协调处理;6、对有毒有害的信息进行过滤、用户信息进行保密。三、登陆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1、对登陆用户信息阅读与发布按需要设置权限;2、对会员进行会员专区形式的信息管理;3、对用户在网站上的行为进行有效监控,保证内部信息安全;4、固定用户不得传播、发布国家法律禁止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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