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员工奖惩办法
第一章第一条总则
为适应股份公司改革发展需要,建立和完善公司
的激励约束机制,维护公司正常运营和工作秩序,保障公司纪律和各项制度的有效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制定员工奖惩办法的根本目的,是通过严明有效
的奖惩,激发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防止、纠正员工违章违纪和失职、渎职行为,切实提高员工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确保公司的改革发展和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行,提高效益水平,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第三条对员工的奖惩工作坚持以下原则:
一、实事求是,按绩施奖,依过行罚原则;二、公平、公正,及时、准确原则;三、思想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精神鼓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的原则。第四条员工奖惩工作在公司的领导下,由人力资源部牵
头、运营管理部、党委工作部、群工部、法律事务部配合。奖
1
f惩工作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办理。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全体员工。
各控股子公司可根据此办法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奖惩细则,报股份公司法律事务部备案。第六条公司设立奖励专项资金,列入财务年度预算,一
次性奖励经费在专项资金内列支。第二章第八条奖励的分类及标准
员工奖励分两类: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两类奖
励可单独使用,也可合并使用。一、精神奖励分五种:从低到高依次为通报表扬、嘉奖、记功、记大功、授予荣誉称号。二、物质奖励分三种:一次性奖金、专项奖励、其它(外出考察、培训等)。第九条获得精神奖励的奖励形式如下:
一、通报表扬,以正式文件形式对员工先进事迹予以通报;二、嘉奖、记功、记大功,以正式文件形式对员工先进事迹及奖励情况在公司范围内予以通报,颁发证书或奖章,并记入个人档案;三、授予荣誉称号(如“优秀党员”、“优秀员工”、“能手(标兵)”等),以正式文件形式对员工先进事迹及奖励情
2
f况在公司范围内予以通报,颁发荣誉称号证书或奖章,并记入个人档案。第十条物质奖励的奖励形式如下:
一、一次性奖金。在获得上述奖励时,还可获得一次性税后物质奖励,其标准如下:(一)对被通报表扬个人给予奖励人民币200元;(二)对被嘉奖个人给予奖励人民币300元;(三)对被记功个人给予奖励人民币500元;(四)对被记大功个人给予奖励人民币800元;(五)对公司授予荣誉称号的个人给予奖励人民币1000元;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