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教育局文件
南教人〔2012〕5号
关于开展南安市中小学名教师、名班主任、关于开展南安市中小学名教师、名班主任、中小学名教师名校长、学科教学带头人培养人选选拔工作的通知名校长、学科教学带头人培养人选选拔工作的通知人选选拔工作
各中学、中心小学、市直学校、民办学校:为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南安市“十二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提高中小学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推动我市基础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关于印发〈南安市中小学名教师培养工程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南教人〔2012〕2号)《关于印发〈南安市中小学名班主任培、养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南教政〔2010〕16号)《关、于印发〈南安市中小学名校长培养工程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南教人〔2012〕3号)精神,决定开展南安市中小学名教师(教学名师)、名班主任、名校长、学科教学带头人培养人选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选拔对象名教师、学科教学带头人:全市公民办中小学(含幼儿园、
f特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进修学校)在职在岗教师;名班主任:全市公民办中小学(含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现任班主任。名校长:全市公民办中小学(含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进修学校)现任校长、园长。二、选拔条件具体见《南安市中小学名教师培养工程实施方案(试行)》(南教人〔2012〕2号)《南安市中小学名班主任培养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南教政〔2010〕16号)《南安市中小学名校长》、培养工程实施方案(试行)(南教人〔2012〕3号)的有关规定。》选拔条件的补充说明详见附件1。符合条件的副校级干部可参与申报名教师、学科教学带头人培养人选。同时具备名班主任、名教师(或学科教学带头人)选拔条件的,可以二者兼报。三、培养人数在全市遴选、培养100名中小学名教师、100名名班主任,50名名校长、300名中小学学科教学带头人(含选送参加省、泉州市培养培训的对象)。四、选拔程序中小学名教师、名班主任、名校长、学科教学带头人培养人选选拔工作按照自下而上、好中选优、逐级推荐的原则进行。选拔程序如下:
2
f1、教师(班主任、校长)个人根据选拔条件及自身实际水平和发展意愿,向所在学校提出申报。2、学校对照文件规定和要求,对申报人选进行严格初审,确定本校推荐人选后要公示5个工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