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事故后,应立即向公司食品安全协调小组办公室报告,并负责协调各有关部门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做好应急预案的启动准备和各项措施的落实工作,保障应急处理工作有序进行,并负责向上一级有关部门报告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情况。(四)公司食品安全协调小组下设警戒保卫、医疗救护、后勤保障、善后处理、事故调查五个工作小组。1、警戒保卫组:由公司保卫科牵头负责,有关部门配合,公司保卫科科长任组长。主要职责是:组织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工作,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配合有关部门营救受害人员,阻止无关人员随意进入现场,协助有关部门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2、医疗救护组:由公司办公司主任负责,有关部门配合,主要职责是:建立稳定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救援队伍,指导急救人员迅速展开抢救工作,力争将人员伤亡数量降到最低程度。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时,应及时向公司食品安全协调小组报告人员抢救工作的进展情况。
3、后勤保障组:由公司供应部负责,有关部门配合,主要职责是:根据事故情况,协调、组织事故发生地安排应急药品和物资,统筹调度,有偿调拨,保证应急物资的供应。4、善后处理组:由事故发生所在区域大区经理负责,主要职责是:根据实际情况,协调民政、劳动保障、保险等部门,做好事故伤亡人员善后处理及其家属的安抚工作,并及时向公司食品安全协调小组报告善后处理情况和动态。5、事故调查组:由公司食品安全协调小组值班组长负责,有关部门配合,主要职责是:调查事故发生原因,做出调查结论,为事故处理提供依据,评估事故影响,提出事故防范意见,并及时向市(县)有关部门报告事故调查情况。四、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和评估
f(一)事故报告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系统,保障系统的有效运行。对本责任区内
发生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当及时向公司食品安全协调小组报告。(二)事故评估
公司食品安全协调小组接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和食品安全专家或责成事故发生地大区经理赴现场开展调查核实工作,对事故的类别、性质、危害程度和波及范围进行科学的评估确认。(四)事故通报
公司食品安全协调小组根据事故发生的情况,及时向事故可能波及的省、市、县等区域的大区经理通报情况,要求严加筛选监督。五、应急预案的启动
经公司食品安全协调小组组织有关专家评估确认,对符合本预案适用范围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由公司食品安全协调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