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幼儿师范学院学前教育专业本科“导师制”学前教育专业本科“导师制”教育实践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基本的指导思想是学院倡导的“全实践”理念,就是在幼儿园教师培养的整个过程中用“实践”环节来系统定位、统筹安排,使实践要素诸方面在时间上全程贯通,在空间上全方位拓展,在内容上、课程上全面整合。本科学前教育专业以培养高素质的学前教育工作者特别是幼儿园一线教师为目标,其应用性、实践性强,对学生的专业技能和实践创新能力要求高。以“导师制”作为实践教学的切入点,通过“导师制”实践使学生生态式地介入幼儿园教育的实际过程,从而使学生的综合素质得到锻炼和提高,逐步积累从事幼儿园教育实际工作的经验,力争在入职之初具备相应的实践智慧。这是学院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新探索。二、目标要求根据专业培养目标、人才培养规格和专业技能规范的要求,按学生的认知规律和幼儿园教师的成长规律,将“导师制”把实践教学活动的各环节教育见习、教育实习、课程实验、技能训练、课程设计论文、科研训练、社会实践、毕业论文设计等,组成一个有明确的教学要求和考核办法,内容前后衔接、循序渐进、层次分明的实践教学体系。通过这种实践教学体系的实施,不仅使学生的专业技能得到培养和锻炼,而且使学生的综合素质得到提高。使培养的毕业生不再单纯是一个传统技术型教师,而是素质全面、社会适应能力强、具有较强专业技能、创新能力和教育科研能力的新型幼儿园教师。三、组织和运行体系“导师制”是一种拜师实习的方式,导师是幼儿园骨干教师,实习生以一人或一个小组为单位较长时间跟随导师学习和体验,时间可以是固定的,或一周中的某个时间,或学校安排的整块实习时间内,也可以是游击式的,由双方约定时间,实习生则利用课余时间。这种导师制可以贯穿学生学习的整个学程,也可以是某一段时间,但考虑到实习的有效,这种拜师式的实习挂钩至少应在二年以上。学院成立“导师制”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领导、教务办、学工办、校区办(后勤保障)、学前教育系(业务指导)、实验幼儿园等组成。学院教务办具体负责“导师制”的组织与实施工作,建立起一个组织协调(以教务办为主)、学院指导教师(以学前教育系的专业教师为主)、实践导师(幼儿园一线教师)、实践学生小组(4-5人)等组合成的“导师制”组织体系。由学前
f教育系提出“导师制”计划,计划根据本实施办法以及学前教育专业实践教学大纲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