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建施工单位综合履约评优管理办法
(试行)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充分调动和发挥土建施工单位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促进施工单位提高工作水平,对工程安全、质量、进度、投资等全面实施有效控制,体现鼓励先进、树立典型的管理原则,特制定本管理办法。第2条本办法仅适用于北京地铁6号线一期和7号线工程土建施工单位评优工作。
第二章评优机构及周期
第3条项目中心成立评优小组,其组成如下:组长:总经理副组长:书记、副经理、总工程师组员:项目中心相关部门负责人及甲方代表。第4条土建施工单位评优工作每年进行一次,在次年度的首月进行。
评优范围、第三章评优范围、称号与条件
第5条评优范围:参加地铁6号线一期工程建设和7号线工程建设的土建施工总承包单位,以土建施工标段项目部为基本单位按6号线一期工程和7号线工程分线路进行评优。第6条评优称号与名额:优胜施工单位0~6个、优秀项目经理0~6名、优秀总工程师0~6名、优秀安全经理0~6名。第7条评优条件:1、优胜施工单位(1)年度内参加地铁6号线一期或地铁7号线工程建设满二个季度;(2)年度内未发生二级(含)以上安全事故和较大质量事故;2、优秀项目经理、优秀总工程师、优秀安全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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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1)年度内在土建施工单位地铁6号线一期或地铁7号线工程项目担任相应岗位职务满二个季度;2年度内所辖标段未发生二级(含)以上安全事故和较大质量事故;3年度内未出现无故缺勤现象;
第四章评优依据和方法
第8条以项目中心对土建施工单位安全、质量、进度和投资各季度的履约综合评定结果为基本依据。第9条评优原则与方法1、采取打分排名法(附表1),打分方法和得分计算方法为:安全、质量、进度、投资季度履约“优良”者分别得40分、30分、25分、5分,安全、质量、进度、投资季度履约“合格”者分别得24分、18分、15分、3分,安全、质量、进度、投资季度履约“差”者分别得0分。各单项年度履约得分等于各季度单项履约得分乘以年度产值计划完成率(当季完成产值年度计划产值)之和的平均值,年度履约综合得分为各单项年度履约得分之和。2、优胜施工单位:以施工单位安全、质量、进度、投资年度履约综合得分的高低进行综合排名,年度履约综合得分相同时,以安全、质量、进度、投资各单项年度履约得分为优先级次序,得分高者综合排名名次靠前。评优小组对排名前6名的施工单位进行综合评审,评出0~6个优胜施工单位。3、优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