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公司建设项目的施工管理、质量管理、投资管理,严格工程建设管理程序,切实推行项目管理办法,明确项目管理的职责及工作标准,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新建、扩建、改建、技术改造等建设项目的管理。第二章项目的划分与项目部的组建第三条公司工程项目管理部按照所承建的工程内容,依据工程的规模、性质和特点,参考设计原则,将所承担的项目划分为便于管理的若干个单项工程,组成项目部,对若干个单项工程实行项目部管理。第四条项目部由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和专业项目代表组成。项目经理由工程项目管理部推荐,石化公司任命。专业项目代表由项目经理按项目需要拟人选,并上报工程项目管理部,经工程项目管理部和石化公司批准后,成立项目部。第五条项目部职能人员在项目部成立之日起,统一由各项目经理领导,由项目经理负责日常工作考核、考勤等管理。第六条项目部从工程立项后,负责从工程准备、施工到工程验收、资料归档全过程的项目管理,直至该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第七条项目经理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人员担任。
f第八条项目经理在任职期间,石化公司视其目标完成情况及工作情况,提出进行调整或更换意见。项目经理可视各专业项目代表的工作情况,有权对其提出罢免通知,并报上级部门批准后生效。
第三章项目部的职责与权限第九条项目部的基本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上级公司有关规章制度。2、按照上级部门的有关要求,针对工程项目的规模、特点等组织制定总体控制目标,包括进度、质量、投资、安全等四大目标并对各控制目标进行分解,形成目标控制系统。3、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严格按基本建设程序和目标控制系统,从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到竣工验收的各个阶段进行动态管理,确保总目标的实现。4、负责做好与地方政府部门、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供应部门以及项目使用单位的协调工作。5、执行项目准入管理制度,参与招标、合同谈判及合同签订,监督检查合同的履行。第十条项目部的设计管理职责1、项目部组织设计、技术、生产等部门进行基础设计审查,就生产工艺、设备、引进、设备选型等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2、根据工程总体进度计划的要求与设计部门共同确定、落实
f出图计划,以及施工现场派驻设计代表等事宜。3、组织设计、施工、监理、质量监督和使用单位等有关人员
进行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