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步上升,各级财政补贴逐年增高,2009年中央、省、县级财政为每个参合农民补贴80元,2010年将提高到120元,报销补偿封顶线由2万元提高到3万元;广大农村群众就医观念随着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发生了根本变化,有效解决了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切实减轻了农民就医负担;医疗卫生事业得到发展,医疗服务能力明显提高,现有的卫生资源得到合理整合和优化配置,县乡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明显提高;克山县在组织管理、筹资机制、基金管理、特困医疗救助、卫生服务监管等方面探索了一些符合我县实际的运行管理机制,并逐步规范、健全和完善。3病补偿方式和比例进一步规范。在合作医疗制度运行的过程中,各试点县不断调整医药费补偿方式和比例,提高补偿额度,扩大了参保农民的受益面。目前,黑龙江省33个试点县市、区形成了三种形式的补偿方式,一是按住院单病种确定不同补助额度的补偿模式。林甸县确定了10类52种疾病单病种住院给予不同金额补偿,并取消起付线。二是按定点医疗机构的级别确定不同报销比例。三是按定点医疗机构的级别和辅以少部分单病种定额补偿模式。多数各试点县市实行药品集中采购和配送,定点医疗机构按配送中心进价加价15%,实行全县统一价格,使定点医疗机构的药品价格下降了30%。大庆市林甸县参保的农民占全县农业人口的72%,是5个试点县中最多的。2008年县里采取了定额报销和按比例报销相结合的方法,将最高报销额由原来的5000元提高到15万元,住院报销疾病由原来的10类52种增加到12类70种,还新增加了创伤、耳鼻喉两类和肠息肉等18种疾病的补偿,对利用中医药治疗的患者提高10个百分点进行报销补偿。另外,还提高了基金补助标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由每人每年55元提高到82元,深受参合农民欢迎。为了方便农民就医,这个县还创新合作医疗的管理方式,实行了报销垫付制。参合农民在县内就医实行“一证通”,他们在县、乡定点医院住院治疗时,只要持合作医疗证,符合12类70种疾病的,应享受报销的补偿金由县、乡定点医院先垫付,县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定期与县、乡定点医院结算。4共卫生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据黑龙江省卫生厅厅长李斌介绍2007年黑龙江省卫生事业取得了又快又好的发展。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登上新台阶提前两年实现为每个乡镇培养一名医学大学生的目标全年培训农村卫生管理人员和卫生技术人员30000余名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深入推进全省先后建成社区卫生服务机构769所覆盖率为76比上年增加4个百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