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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所在单位从其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和医疗待遇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或甲方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制订的规章制度执行。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甲乙双方都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职业卫生等规定。有职业危害的工种应在合同约定中告知,甲方应为乙方的生产工作提供符合规定的劳动保护设施、劳动防护用品及其他劳动保
f护条件。乙方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甲方必须自觉执行国家有关女职工劳动保护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
七、劳动合同变更、解除、终止(一)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以及重大技术革新、转产、经营方式调整、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需要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终止、解除本合同: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f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3、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四)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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