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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正常流失。必要时要申报技术专利。第六条任职流程(一)(二)(三)筛选外派人员,并确定外派人员岗位,对外派人员进行规划管理。外派人员培训外派人员派遣(携带派遣证、职位说明书、员工档案表等)
(四)确定薪酬:根据外派企业的实际情况,协商确定外派人员在该企业的薪酬待遇,薪酬水平高出公司定位水平的,执行该企业水平;薪酬水平低于公司定位水平的,公司进行差额补充。(五)外派人员试用:试用期最长为三个月,经试用不适合该岗位的人员可返回原岗位
f或进行其他的岗位调整。试用合格者给予转正。考核方式为:当地企业领导及员工的综合评价,外派人员计划目标达成情况,外派人员个人述职报告反馈情况。考核组织部门企管部、协调部门人力资源部。
第三章
绩效管理
第七条绩效目标确定公司外派人员的绩效目标分为两块:本职工作的绩效目标与企业增值活动绩效目标。本职工作绩效目标由其所在企业确定并进行考核,企业增值活动绩效目标由企管部与外派人员协商确定,并制作外派人员考评表,定出各外派人员的工作目标,企管部根据其在各企业的表现给出具体评分。
第八条绩效跟踪及评估公司外派人员的绩效跟踪形式分为:述职反馈与调查考核两种。企管部根据外界条件的变化对外派人员的企业增值活动绩效目标进行合理调整与评估。第九条绩效评估结果运用1、奖励:公司根据评分及奖励标准,如工作出色,公司将在各企业的奖励之外再给予嘉奖。公司将设立外派人员奖励基金,用于奖励外派人员的突出贡献。绩效奖励周期为1年,奖励金额工资总额×N(N代表奖励系数,根据考核结果由企管部与公司决策层领导共同确定);外派员工日后晋升的依据,并成为公司重点栽培对象。2、惩罚:如外派人员违反本管理办法,不能在公司与各企业之间起到桥梁纽带作用,考核结果不合格,其不能享受绩效奖金,并根据需要进行岗位调整或调动。
第四章述职规定
第十条外派人员述职规定
各外派人员任职期间应定期和不定期就各企业经营情况以书面方式向公司报告。
f1.定期报告一年四次,每季度一次,报告时间为下一季度的20日前。报告内容:各企业经营情况报告;各企业经营班子工作评价。定期报告必须以书面形式并且行政类、财务类最高主管需回公司当面述职。
2.不定期报告:主要是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觉得自己难以解决需公司出面协调的,或者是较大投资、技改项目(单项金额超过50万元以上);较大经济诉讼项目(单项金额超过5万元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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