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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数字优搜(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司)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监事会依法独立行使监督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以下简称《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第二条监事会是本公司的监督机构,向股东大会负责,对本公司财务以及本公司董事、CEO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本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监事会的组成和职权第三条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监事会中至少有外部监事以及职工代表。第四条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由监事会选举一名监事长。监事长不能履行职权时,由其指定一名监事代行其职权。第五条监事会是本公司的监督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制订监事会议事规则,并报股东大会批准;(二)监督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履行职责的情况;(三)监督董事、董事长及高级管理层成员的尽职情况;(四)要求董事、董事长及高级管理层成员纠正其损害本公司利益的行为;(五)对董事和高级管理层成员进行离任审计;(六)对董事、董事长及高级管理层成员进行质询;(七)审议董事会拟订的利润分配方案;(八)向董事会抄送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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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九)根据监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聘任内审负责人;(十)对本公司的经营决策、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等进行审计,并指导本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十一)检查、监督本公司的财务活动;(十二)委托外部审计机构进行年度审计;(十三)准备和及时递交监管部门所要求的文件;(十四)接受并组织完成监管部门下达的有关任务;(十五)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十六)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及《章程》规定应当由监事会行使的职权。第六条监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负责人由外部监事担任。
第三章会议的召开与议事范围第七条监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四次。在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季度报告完成后披露前召开,由监事长召集。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事长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召集临时监事会会议:(一)监事长认为必要时;(二)三分之一以上的监事提议时。第九条监事会会议应于会议召开十日前,将书面通知及会议文件送达全体监事。临时监事会会议通知及会议文件应在会议召开前五个工作日送达。第十条监事会会议通知应包括如下内容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