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勤与休假管理制度
2013年8月9日修订版
一、目的
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规范出勤与休假的管理,建立一支纪律严明的队伍,更好推动公司良性发展,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咖本全体员工。
三、工作时间
上班时间:周一到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四、指纹考勤规定
本公司采用指纹考勤系统,所有需考勤的员工上下班必须按时打指纹,作为考勤和工资核算的依据。
五、迟到、早退
1、迟到、早退的界定11正班时间内,上班时间晚于规定时间15分钟者,视为迟到;于规定下班时间前下班15分钟的,视为早退;12加班时间内,员工晚于规定时间出勤或早于规定时间下班,如何处理,由其直接上司和部门负责人共同议定;2、正班迟到、早退者,需说明原因;3、公司员工确因有事,不能准时到公司上班的,又不能亲自到公司请假的(限2小时),须在上班时间之前向部门负责人电话请假,部门负责人须在1200前告知总经办备案。
六、旷工
1、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旷工11时间在2小时以上4小时以内迟到早退的,按旷工半天论处;12未办理任何请假手续而不出勤的;13请假未获批准而擅离职守的;14因特殊需要,须加班而不加班的;15假期已满、未办理延假手续或延假未被批准而不按时上班的;15不服从合理工作调动,拒不到新岗位工作的;2、旷工跨周休日或法定节假日的,视为连续旷工,但周休日天数或法定节假日天数不计入旷工天数内。
f七、请假管理
1、请假方式与程序11员工因故不能正常出勤,须事先向直接上司请假,并呈请《请假条》,履行审批手续,办妥后方可离开岗位;特殊情况,可以电话或委托他人等方式请假,严禁电话请假。请假条一律到前台领取,员工请假条履行相应审批手续后直接交给总经办;12审批权限:请假1天以内(包括1天)由总经办签批,1天以上须经总经理签批;13主管级以上人员请假,须总经理批准。2、因突发事件不能正常出勤,经核准的,按请假处理。3、员工假期未满,提前回公司上班的,须到总经办销假。4、假满后回公司应向主管报到,如假满后未回公司报到,直接上司与部门负责人应主动联系处理。5、员工假满后一般不得续假,特殊情况续假,按请假程序用电话向部门负责人进行续假,续假一般不得超过3个工作日。6、员工请假,无特殊情况,一律事前请假;凡事后补办的,在2个工作日内补办。7、公假出差依照政府法令应给公假者,凭有效证明办理;出差期间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