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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核心制度要点解读
所有医疗核心制度都是病人的生命和鲜血写成,几乎90的医疗事故与纠纷是医疗核心制度落实不好所致,说明医疗核心制度在医院工作的重要性,因此要想医院好,核心制度不能少。
首诊负责制:
1、患者首先就诊的科室为首诊科室,第一个接诊患者的医师为首诊医师。包括对一般患者、急危患者、疑难患者的处置,执行的目的是三保障、一提高。保障病人不受折腾、不求三拜四;保障急危病人在最短的时间内得到最有效的治疗;保障疑难病例得到及时解决;提高工作效率。
2、首诊医师要负责所接诊病人的整个诊治,必须认真做好患者的诊疗工作,并认真书写病历。
详细询问病史,认真体格检查,需要做的辅助检查,做出正确的诊断和正确的处理,最后认真、及时、规范地记录在病历当中(包括门诊手册)。若首诊医师经检查后发现为其他专科病人时,应向病人说明情况,连同门诊手册、挂号证一并专科诊治,不得要求病人重新挂号;若因等待辅助检查结果而改日再诊的,首诊医师不得要求病人再挂号,首诊医师因事不在的,其他门诊医师应接诊,不得推诿据诊。
3、需要会诊的要求及时会诊:首诊医生负责向上级医生报告或请他科会诊,如果会诊意见不一致,两科医师负责请本科上级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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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双方仍达不成一致意见,由会诊医生负责报告医务科,医务科继续组织会诊解决,会诊意见也应该如实记录。(会诊制度具体讲)
4、需要住院者:首诊医师负责收住入院,任何科室、任何医师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推诿病人。
5、对于急、危、重症患者处理:首先应积极组织抢救,不得因挂号等手续延误抢救时机。如2016年11月11日四川广安二院被毁事件;
误服农药的孙子被爷爷及时发现后送往该医院,大夫、护士积极组织抢救,不得擅自离去。急、危、重症患者检查住院、转院时,首诊医师或其他义务人员要陪同护送,并做好随时抢救的准备,急、危、重症患者住院时与对方做好交接,要有记录。
6、转院:(1)病人病情稳定之前不得转院;如果家属坚决要求转院时,应告知转院途中的危险并履行相关的告知签字手续。(2)需转院的急、危、重症患者,必须由上级医师或科主任亲自审查病情,决定是否转院。(3)转院前要与转诊处联系好,才能转院或住院,不得轻易搬动病人。(4)转院时,首诊医师或其他医务人员要陪同护送,备好抢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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