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章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第四条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每月应至少组织参加一次防火检查;其内设部门负责人每周应组织参加一次防火检查。第五条人员密集场所及其内设部门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一)用火、用电有无违章;(二)新建、改建、扩建及装修工程有无违章;(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四)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设置及完好情况;(五)燃油、燃气等易燃易爆危险品使用是否符合有关国家消防技术标准要求;(六)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消防控制设备运行情况及相关记录;(七)员工本岗位消防知识掌握情况;(八)防火巡查、火灾隐患整改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九消防水源情况,灭火器材配置及完好情况,室内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有无损坏、埋压、遮挡、圈占等影响使用情况;(十)有无违章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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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十一)其他消防安全情况。第六条人员密集场所每日应进行防火巡查。属于营业性场所的,营业期间的防火巡查每2小时至少一次,营业结束时应对营业现场进行检查,消除遗留火种。值班人员夜间防火巡查不应少于两次。第七条人员密集场所组织开展防火巡查应包括下列内容:(一)用火、用电有无违章;(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三)消火栓、灭火器、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情况;(四)重点部位人员在岗在位情况;(五)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等情况;(六)营业期间有无设备检修、电气焊、油漆粉刷等施工、维修作业情况;(七)营业期间有无超过额定人数现象。第八条员工应履行本岗位消防安全职责,遵守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熟悉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掌握火灾防范措施,每日进行本岗位防火检查,及时发现火灾隐患。第九条员工岗位防火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二)消火栓、灭火器、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情况;(三)营业结束后是否切断场所内非必要用电设备、器具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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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源;(四)有无违章燃放烟花爆竹现象;(五)有无遗留火种。第十条发现火灾隐患应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发现
人应向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及时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确定整改措施、时限、部门和责任人,报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审批。
第十一条火灾隐患整改责任人和部门应按照整改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