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充分利用社会上各种适宜的活动场所,依法整治学校周边环境秩序,整合利用各种教育资源,开展富有吸引力的思想教育和文体活动,教育学生恪守网络道德,阅读、观看健康有益的图书报刊、音像和网上信息,收看内容健康的广播电视节目,丰富学生的校外精神文化生活,提高学生的自我约束和自我保护能力,自觉抵制各种不良风气。四、学校要积极参与建立社区教育委员会的工作,构建和完善社区教育网络,探索学生积极参加社区社会实践、义工志愿者服务的有效机制,充分依靠社区力量,较好发挥各种教育阵地的作用,积极为未成年人开展活动创造条件。
德育工作考核评价制度一、中小学德育工作考核评价,由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德育研究部门每学年进行一次量化考核。二、对教师的考核评价由学校考核领导小组统一进行考核,并依据有关文件与方案,结合学校具体实际特点,制定出详细的考核方案。在考核中要注重平日的考核记实与各种教育教学活动成果有机挂钩,改进德育工作评价的形式与方法,增加考核的可信度和透明度。
f三、对学生的思想道德行为考评,由班主任负责,协同科任教师、家长、学生干部等,除搞好学生的平日过程性评价外,每学期要进行一次综合考评,并依据中小学生《守则》《规范》以及“新三好”标准和“十要十不要”行为规范,制定出详细的学生思想道德综合考评标准或细则,评定结果要通知个人及家长,记入学生考评手册。学校将每年表奖一次“新三好”学生。
四、对学校和教师的考评结果,将作为评选各级先进的重要依据。学校每学年自评表奖一次,教育局按两年德育考评累计得分和参与市级以上大型活动与竞赛成绩,综合评定表奖市级德育先进学校,并两年评选表奖一次优秀德育工作者和优秀班主任。
升降国旗制度一、为了维护国旗的尊严,增强中小学生的国家观念,弘扬和培育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伟大民族精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的规定,每周一早晨以及重大节日和纪念日、大型集体活动必须举行庄严、隆重的升旗仪式,每次举行升国旗仪式时,全体师生必须参加,整齐列队,面向国旗肃立致敬。二、除寒暑假、双休日及恶劣天气外,应当每日升挂国旗,早晨升起,傍晚降下,在升降国旗时,凡是经过现场的师生员工都应面对国旗,自觉肃立,少先队员应行队礼,待国旗升降完毕,方可自由行动。三、每次举行升旗仪式,必须按出旗、升旗、唱国歌、国旗下讲话的程序进行。旗手、护旗手由各班推选产生,学校严格训练后方可执行升降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