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检查及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深化安全生产工作成效,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提高监管水平,落实治本之策,进一步规范我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定本制度。一、事故隐患排查分级责任划分
1、项目经理是事故隐患排查第一责任者,对各区队事故隐患排查全面负责。
2、分管副职对项目经理负责,负责分管范围内事故隐患排查。3、机电、运输等业务处、队班组,负责本职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4、财务、供应等部门,分别负责事故隐患整改过程中的有关工资金落实、材料和设备供应等工作。二、安全事故隐患的类型1、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它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2、事故隐患分为三类:一般事故隐患、较大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1)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2)较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发现后单位自身能够完成整改的,但需一定时间整改治理后方能排除的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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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3)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很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三、事故隐患排查例会制度隐患排查整改会议的组织召开、整改、资料的形成要求:1、专业每天的隐患排查会议由分管副副经理主持,相关各区队
管理人员和区队主要人员参加;各区队每班的隐患排查由值班队长主持,班员参加。
2、对所排查的隐患必须按照“六定原则”落实整改,即:定项目、定措施、定资金、定负责人、定完成时间、定复查人。
3、隐患排查会议以会议纪要的形式按照“六定原则”明确整改;专业部门、基层队及班组排查的隐患“六定原则”和闭锁循环整改要求做好记录,并严格按要求予以落实整改。
4、明确排查内容:(1)对前期事故隐患项目进行落实和排查,已整改完成的事故隐患,履行销项手续,没有整改的要查找原因,重新履行排查手续。(2)对新发现的事故隐患,按程序确定事故隐患等级,制定整改措施,落实项目、资金、解决时间和相应负责单位及责任者。四、事故隐患排查程序1、管理人员在专项检查中,要按照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认真进行检查,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并在现场采取临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