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元(含)以上损失,税源管理部门连同相关审核资料一并送税政管理部门复审。审核要点1A105090《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及相关资料报送是否齐全,数据填写是否完整,且符合税收政策要求。2税收政策正确适用审核的要点:依据本项目中“二、政策依据”列举税收政策,对纳税人提供的资料与法定条件的符合性进行审核。具体核实企业资产损失是否符合条件:①企业在税前扣除的资产损失是否来源于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用于经营管理活动的资产。②企业发生的损失,是否按照减除责任人赔偿和保险赔款后的余
f额,按照有关规定扣除。③企业发生的资产损失,是否按税收规定在实际确认或者实际发生的当年申报扣除,有无采取提前或延后扣除的情况。④企业已经作为损失的资产,在以后纳税年度又全部或者部分收回时,是否计入当期收入,计缴所得税。审核方法根据企业提供的资产损失资料,分析、识别、确定纳税人申报中可能存在的风险点,按以下方法进行审核:
①审查固定资产入账凭证、发票或相关协议,判定该资产是否为企业所拥有或控制;是否用于经营管理活动;②根据固定资产入账时间,并结合税收关于固定资产使用最低年限要求,结合审查企业内部有关部门提供的说明,判断该固定资产是否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③结合审查“累计折旧”贷方获取历年折旧计提情况,结合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资产折旧、摊销纳税调整明细表),审查历年折旧税前扣除情况;④审查该固定资产是否属于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或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的土地;⑤该固定资产损失原因是否因管理不善或不可抗力所致;⑥计算确认固定资产正常报废清理损失金额固定资产正常报废清理损失(固定资产计税基础税收上累计折
f旧)清理费用收回金额;
⑦审核工作结束后,制作《企业资产损失(清单申报)后续审核工作报告》报税源管理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若需税政部门复审,税源管理部门应在2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资料传递给税政管理部门。2备案事项复审【单项(单笔)损失金额在200万以上】税政管理部门“税政管理岗”应审核《企业资产损失(专项申报)后续审核工作报告》,提出审核意见,经税政部门科长签名,报分管领导审核、签署意见后,将已签审意见的《企业资产损失(专项申报)后续审核工作报告》,及时传递给税源管理部门“综合管理岗”。具体审核要点:(1)事实和资料的审核要点:审核税源r